一、项目名称:****分局****中心****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
二、项目概况:****分局****中心****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智能化系统(含一体化可视指挥调度系统、LED大屏显示系统、分布式可视化控制系统、无纸化会议及扩声系统、远程视频会议系统、会议及扩声系统等)及暖通系统设备购置、建筑安装、调试等。
二、相关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执行。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1交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址。
2、实施方式:由中标人将设备免费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48小时內排除故障。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内如果发生较大质量故障并且不能在二十四小时内修复,则从该故障修复之日起重新核定质保期。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培训
1)中标人除派技术工程师在安装现场对采购人指定的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操作人员能掌握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能独立进行操作、日常测试维护外,并免费提供2名技术人员进行提高性学习(由采购人确定受训人员,双方商定时间),提供至少2次免费现场培训。
六、验收标准:1、****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进行一次性整体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项目验收时,需委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对所投产品进行破坏性实验,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政法工作部(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设备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计金额的95%,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余款一次性付清。
★2、投标人须在售后服务方案中单独书面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如若中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室内全彩LED小间距显示屏、****中心产品的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一年原厂售后服务,如中标后未按要求提供承诺函,****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提交相关部门处理。
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采用按实结算方式支付。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按照招标清单详细列明项目的所需的货物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本项目合同为总承包合同,不允许分包。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或)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采购人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权,中标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交接手续并退场,若中标人不及时办理完毕交接手续并退场的,采购人有权将应付未付合同款作为违约金,并不再进行支付,采购人并保留损害赔偿请求权。
5、采购人具有软件产品及其产生的数据的所有权,中标单位须对本项目的所有资料进行保密,在签订合同时签署保密协议。
6、中标人应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7、考虑本项目实际情况,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认真踏勘(项目现场联系人:陈铮 135****4551)。踏勘产生的有关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