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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郁**岸苗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质疑答复函
质疑供应商:****
地址:**市**路38号中房.新天地2号楼1单元1502号
邮编:530000
联系人:陈惠莲 联系电话:185****8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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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上午9点13****公司以快递方式送达的质疑函,****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即刻将该质疑函报采购人。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资格审查不符合
法律依据:详见贵方质疑函
贵方诉求:本项目成交结果作废。
关于质疑事项1的回复: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第二点商务最低要求表的“7、供应商必须具备至少 1 台洒水车及 1 台货车并用于本次项目供货及养护工作(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证明材料,否则竞标无效)。”,该条款已明确要求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证明材料,否则竞标无效,贵公司的洒水车车辆(桂AA7851)租赁合同中甲方(出租方)为何元讨,而车辆(桂AA7851)行驶证上持有****公司,不能证明何元讨与持有人有关联(详见附件),根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二节供应商须知正文第26.2采购需求负偏离要求及谈判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项。技术评审中标记“▲”符号的实质性响应内容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技术评审中没有标记“▲”符号的技术参数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条款,****小组一致评定因车辆合同洒水车出租方不能证明车辆为持有人,租赁合同无效。而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项,故贵公司符合性不通过。本项目评标过程公平公正且全程在监控下进行,****公司认为采取不同的评审标准,以不合理****公司依法参与竞标,对贵公司实行差别和歧视待遇等不公平的情形。故此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综上所述,质疑供应商质疑事项不成立,故驳回上述质疑。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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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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