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生活垃圾驳运车项目 | ||
品目 | 电动三轮车 | ||
采购单位 | ****(机关)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30日 10:3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9月19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9月3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曼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2111 | ||
采购单位 | ****(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公园南苑31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3****2536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北路20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高曼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生活垃圾驳运车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9-19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现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二、技术要求→2.技术参数→电机→直流电动机须取得3C认证,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原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开标和评标→二、评标流程和评标标准→(三)商务技术分→1.产品认证 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质量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份证书扫描件,得1分,满分为3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认证证书****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 现更正为: (1)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环境质量体系认证得0.5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0.5分,本小项满分为2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认证证书****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 (2)本项目环卫车的直流电动机须取得3C认证得1分,提供认证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1分。 本项满分为3分。
3.原采购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9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更正为: 时间:2024年9月30至2024年10月15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原采购公告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9点30分(**时间),逾时“苏采云”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现更正为: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6日9点30分(**时间),逾时“苏采云”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5.原招标文件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09-29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市**区公园南苑31幢202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93****7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路58****研究院9号楼1004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9****2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39****2111
无
附件:****生活垃圾驳运车项目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