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环评〔2024〕257号
关于玛纳3井、吐谷3井勘探钻探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油田****事业部:
你公司报送的《玛纳3井、吐谷3井勘探钻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州**县境内,玛纳3****中心**约15km,吐谷3井北距G30约12km。部署2口勘探井,井号分别为玛纳3井、吐谷3井,玛纳3井钻井进尺3880m,三开直井井身结构,一开采用水基钻井液,二开、三开采用油基钻井液,钻井期为77天,试油期为90天;吐谷3井钻井进尺2600m,三开直井井身结构,一开采用水基钻井液,二开、三开采用油基钻井液,钻井期为63天,试油期为30天。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5.86%。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1916m2,均为临时占地。本项目环评仅适用于工程钻试期,钻试结束后即封井或转为开发井。纳入区块产能开发工程中的,须另行组织区块及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设计研究院****公司编制《报告表》的评价结论,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经我局第二十一次行政审批联审会审议,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施工区域内的临时占地合理规划,避开野生植被及保护植物较丰富的区域,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减少对周围土壤、植被的影响。敏感区周边施工方案、临时用地布设,应****管理部门意见,确需占用的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占用手续和采取补偿措施,在环境敏感区内不得设置料场,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施工过程实施“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貌原状,减少水土流失,避免土壤沙化。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易起尘物料在运输、存放时加盖遮盖物,最大限度防止扬尘扩散;钻井及试油期间定期对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进行维护,采用高品质柴油,使用检测合格的设备等措施;试油期加强采出液储罐管理、装卸必须采取密闭装载方式,柴油储罐采用固定顶罐,污染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试油期伴生气通过气液分离器进行分离,并经排气管线燃放。试油期井场边界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浓度限值要求。机械、车辆使用标准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鼓励优先使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前须完成编码登记。废气排放满足《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
(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过程采用套管与土壤隔离,并在套管与地层之间注入水泥进行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地层和水层,避免地下水环境污染。试油期产生的洗井废水和压裂返排液由专用方罐收集后,拉运至车89集中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标准限值后回注油藏。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生活营地临时防渗收集池暂存,定期由吸污车抽出后运****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收集池采用HDPE防渗膜防渗。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井场设钻井液不落地设备,一开水基钻井岩屑,二开、三开油基钻井岩屑采用同一套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分离出的水基钻井岩屑暂存于专用储罐,由岩屑处置单位拉运进行处理,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要求后方可进行综合利用;油基岩屑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油基岩屑储罐,委托具有相应危废转运、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施工结束后清理场地时产生的未沾油的防渗材料由施工单位集中回收利用;沾油的废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粘油抹布、手套分类暂存至井场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填埋场。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应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管理,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公司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开展工程环境监理,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相应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和环保设施隐患排查****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州生态环境****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州生态环境****支队、****环境局****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