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基地配套公路集疏运工程一期二标段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市****公司 | |
标段编号 | ****01 | |
招标人 | 名称 | **市****公司 |
地址 | **市**区金浩**新街S6#楼13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章工0553-****05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九华中路205号副楼一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周国平183****6721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29日 | |
定标备选单位一 | 单位名称 | ****(联合体成员单位:中****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联合体成员单位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
投标报价(元) | ****1512.59 | |
项目负责人 | 杨权政 | |
证书编号:皖234****06006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18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设备及安装; 加分业绩:1.**双龙“****中心”信息化系统工程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2.****海关监管场所信息化平台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3.映月湾装配式住宅小区。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奖项 | 1. 二0二一年度**省优秀建筑业企业 2. 二0二二年度**省优秀建筑业企业 | |
定标备选单位二 | 单位名称 | ******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亚洲****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联合体成员单位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
投标报价(元) | ****6085.31 | |
项目负责人 | 范海滨 | |
证书编号:皖234****22463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18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航****海关信息化系统工程; 加分业绩:1.****海关特殊监管区开发运营项目信息化工程; 2.****监督中心(阳逻国际港关检集中查验区)建设工程信息化工程施工项目; 3.**市茂盛锦苑北地块二期EPC项目。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奖项 | 1. 二0二0年度**省优秀建筑业企业; 2. 二0二二年度**省优秀建筑业企业。 | |
定标备选单位三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联合体成员单位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
投标报价(元) | ****3819.46 | |
项目负责人 | 董之强 | |
证书编号:皖234****13087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18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综合保税区一期围网、信息化及配套工程; 加分业绩:1.**自贸片区综****海关监管设施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青****服务中心信息系统项目; 3.高端触控显示模组及器件项目3#厂房、3#厂房基坑支护及化学品仓库工程。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奖项 | 二0二一年度**省优秀建筑业企业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其他:M=17% 2、样本值单位:****、****集团****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3、基准价:****3556.31元 4、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字母排序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