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推车及其塑料配件生产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067682D | 建设单位法人:殷兆军 |
孙燕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胶南街道背儿山**、**山路东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手推车及其塑料配件生产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6-自行车和残疾人座车制造;助动车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潜水救捞及其他未列明运输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799-C3799-其他未列明运输设备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西海岸新区 胶南街道背儿山**、**山路东 |
经度:120.01278 纬度: 35.9275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29 |
青环审(**)〔2024〕6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00 |
32 | 运营单位名称:**** |
370********7682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3********596189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211MA7K7KQM6C | 竣工时间:2024-07-0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www.****.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手推车100万辆、发泡轮300万条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手推车75万辆、发泡轮150万条。 |
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手推车生产工艺 下料--机加工--焊接--抛丸--喷粉、固化--组装; 2、发泡轮生产工艺 投料--浇注--脱模修边--检验--成品; 3、塑料配件生产工艺 上料--注塑成型--检验--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1、手推车生产工艺 下料--机加工--焊接--抛丸(外协)--喷粉、固化(外协)--组装; 2、发泡轮生产工艺 投料--浇注--脱模修边--检验--成品; 3、塑料配件生产工艺 上料--注塑成型--检验--成品。 |
项目分期建设,项目一期,抛丸、喷粉固化工序未建设,外协加工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厂区污水总排放口DW001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处理厂; 2、废气 项目切割、焊接、抛丸、喷粉、固化、发泡及注塑等工序均在封闭厂房内进行。机加工生产线切割锯切割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表面处理生产线抛丸、喷粉含尘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分别进入1台布袋除尘器(共2台)处理,上述尾气一并通过1支25m高排气筒P1排放;天然气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1支25m高排气筒P2排放;表面处理生产线喷粉固化废气,发泡生产线环戊烷投料、发泡成型废气,注塑生产线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并进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支25m高排气筒P3排放; 3、降噪措施 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 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包装材料(沾染有毒有害物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10m2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金属边角料、焊渣、废布袋、除尘器收集尘、车间地面清扫尘、废钢丸、废包装材料(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浇注头残渣及发泡工序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15m2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厂区污水总排放口DW001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处理厂; 2、废气 项目(一期)切割、焊接、发泡及注塑等工序均在封闭厂房内进行;项目激光切割机的切割废气与经集气罩收集的焊接烟尘经同一套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支25m高排气筒P1排放;发泡生产线环戊烷投料、发泡成型废气、注塑生产线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并进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支25m高排气筒P3排放; 3、降噪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切削液、废包装材料(沾染有毒有害物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使用后A料(聚醚多元醇)包装桶由供货商回收,罐装产品后重新送货,包装桶循环使用;金属边角料、焊渣、废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废包装材料(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浇注头残渣及发泡工序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企业设置了危废暂存间2座,1座面积约14㎡、1座面积约6㎡,用于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企业设置1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面积约15㎡,采取了防风、防雨措施。 |
1、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变更为焊接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25m高排气筒P1排放; 2、激光切割机的切割废气经设备自带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变更为切割废气收集后经一套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25m高排气筒P1排放; 3、切割锯的切割废气经切割工位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的P1排气筒排放,变更为切割锯采用湿法作业,无切割粉尘产生; 4、切割、焊接废气处理设施由脉冲布袋除尘器变更为脉冲滤筒除尘器; 5、增加1处6㎡危险废物贮存间。 项目分期建设,抛丸、喷粉固化工序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2、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监测采样平台。 | 实际建设情况:1、企业已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号为370211-2024-080172-M。已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开展隐患排查。 2、已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制定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作业指导书和运行台账。废气排气筒已按照环保要求设置永久采样孔和监测采样平台,排气筒已设置排放口标识牌。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319 | 0 | 0 | 0 | 0.032 | 0.032 | |
0 | 0.144 | 0 | 0 | 0 | 0.144 | 0.144 | |
0 | 0.01 | 0 | 0 | 0 | 0.01 | 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1000 | 0 | 0 | 0 | 1000 | 100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8 | 0 | 0 | 0 | 0.008 | 0.008 | / |
0 | 0.0295 | 0 | 0 | 0 | 0.029 | 0.029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气污染防治设施 | 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限值要求;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2-2015)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 项目激光切割机的切割废气与经集气罩收集的焊接烟尘经同一套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支25m高排气筒P1排放。 发泡生产线环戊烷投料、发泡成型废气、注塑生产线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并进入同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支25m高排气筒P3排放。 | 切割、焊接废气排气筒P1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2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448kg/h; 发泡、注塑废气排气筒P3的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68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147kg/h;甲苯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8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0255kg/h;乙苯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255mg/m3;苯乙烯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66mg/m3;丙烯晴、氯乙烯的排放浓度均未检出;臭气浓度最大值为549(无量纲)。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降噪措施 | 项目东厂界昼间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北厂界昼间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4类标准要求。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 项目东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为53.0dB(A)和54.2dB(A),项目北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为59.3dB(A)和62.3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包装材料(沾染有毒有害物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10m2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金属边角料、焊渣、废布袋、除尘器收集尘、车间地面清扫尘、废钢丸、废包装材料(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浇注头残渣及发泡工序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15m2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切削液、废包装材料(沾染有毒有害物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使用后A料(聚醚多元醇)包装桶由供货商回收,罐装产品后重新送货,包装桶循环使用;金属边角料、焊渣、废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废包装材料(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浇注头残渣及发泡工序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企业设置了危废暂存间2座,1座面积约14㎡、1座面积约6㎡,用于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企业设置1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面积约15㎡,采取了防风、防雨措施。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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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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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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