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义马气化厂拥有处置权的稀硝酸、硝酸铵设备类固定资产[转让公告]
****拥有处置权的稀硝酸、硝酸铵设备类固定资产交易机构:******公司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项目基本信息
****拥有处置权的稀硝酸、硝酸铵设备类固定资产 | ||
**** | 监测编号GR2024HA****252 | |
15000 万元 | ||
2024-09-29 | 挂牌截止日期2024-10-31 | |
该标的物为年产15万吨(折标100%)稀硝酸装置和年产20万吨多孔粒状硝酸铵装置设备类固定资产(不包含工艺管道及其配套部分附件、建构筑物及配套照明设施、建构筑物其它配套设施、各类电缆等,不含资产另有说明的除外。),****公司设计,采用EPC建设模式。其中稀硝酸核心设备四合一****公司机组,氧化炉、吸****公司生产,通过试生产和后期运行情况,所有设备均能达到工艺要求。转让底价:15000万元(含增值税) |
资产信息
标的所在位置 |
评估信息
**新****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集团****公司 |
2024-01-25 | 评估基准日2023-09-30 |
14664.58 | 账面净值(万元)业务无法提供 |
转让方信息
**** | ||
914********36234XU | 所在地区**省/**市 |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否 | |
**市人民路西段 | 经营规模||
****公司 | 经济类型国****公司(企业) | |
50700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郭华明 | |
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金融分类||
其他类型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拍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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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转让方审核 | |||
不涉及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是 | ||
4000 万元 | |||
交易机构****交易所初审后) |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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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支付 | |||
1、意向受让方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不存在失信行为(意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书面查询报告)的证明文件。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该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受让。 | |||
1、本次处置资产为稀硝酸、硝酸铵设备类固定资产,资产的规格、数量、品质、状况及瑕疵均以实物现状为准,《资产明细》仅供参考。标的资产严格以现场实物及其现状进行交易,转让方不保证标的资产的规格、数量、品质等。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自行承担标的情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本项目公告、附件等全部备查文件内容,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行为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并对标的资产实物现状完全认可,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未查阅相关资料、《资产明细》与实物现状不符、不了解标的资产规格、数量、品质、状况和瑕疵为由,拒绝签署成交文件、或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
挂牌公告及联系方式
自公告次日起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是 | |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多延牌次数: 无限期延牌 , 延牌周期:20 个工作日。 | ||
石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0371-****5769 166****1908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项目附件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公司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公司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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