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医疗业务互联网专线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医疗业务互联网专线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我院医疗业务互联网专线由****搭建完成,自2016年至今由其提供租赁服务。使用稳定、畅通、安全,未发生异常情况,****公司服务,需要重新铺设光缆链路、更换传输设备,将会增加资金成本、测试周期拖延。为保证专线数据传输和数据维护配套设施的唯一性、稳定性、兼容性以及医疗业务互联网专线的独特性和安全性,保证便民服务系统、自助服务系统、精防重症上传系统、协同办公系统、心理CT系统、远程会诊系统等业务稳定运行,本项目拟继续由****提供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4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具体说明: 我院医疗业务互联网专线由****搭建完成,自2016年至今由其提供租赁服务。使用稳定、畅通、安全,未发生异常情况,****公司服务,需要重新铺设光缆链路、更换传输设备,将会增加资金成本、测试周期拖延。为保证专线数据传输和数据维护配套设施的唯一性、稳定性、兼容性以及医疗业务互联网专线的独特性和安全性,保证便民服务系统、自助服务系统、精防重症上传系统、协同办公系统、心理CT系统、远程会诊系统等业务稳定运行,本项目不适宜更换供应商。基于本项目的特殊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要求,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因此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由****为本项目供应商。 因此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并由****进行相关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路167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9月30日 至2024年10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地址:**市高新区凌水路179号 联系方式:0411-****4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