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政府批准,****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公开挂牌出让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2024-BH003号宗地按照“标准地”出让,控制性指标应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执行,部分主要指标如下:规划用途为三类工业用地(100103),地上容积率≥0.6,建筑系数≥40%,绿地率≤15%,厂前区比例≤7%;该地块建设的项目应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范畴,属于国家鼓励类、允许类建设的工业项目;****开发区相关政策要求,且投资强度不小于350万元/亩;**工业项目在达产后亩均税收一般不低于30万元/亩;**工业项目原则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5 吨标准煤/万元;该地块不得建设“两高一资”等不符合国****开发区有关规定不允许落户的项目;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Ⅴ类标准;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其他指标参照相关部门出具的具体要求(见出让公告附件)。 以上宗地可不进行考古勘探,鉴于地下文物埋藏的不可预知性,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供应后如在工程建设中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及时报告******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和文物保护。 竞得者认可****地籍调查成果。 二、中华人****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根据《关于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意见》(潍发〔2016〕30号)文件要求,被列入联合惩戒名单的失信主体,不得参与竞买土地;******厅《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函》要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得参与竞买活动。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原则为价高者竞得。 四、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30日10时至2024年10月28日16时(****交易中心网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交易中心网(http://ggzy.****.cn)查询或下载网上交易相关出让文件,按程序提交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16时。 五、挂牌交易时间为: 2024-BH002号地块的挂牌交易时间为:2024年10月20日10时至2024年10月30日10时。 2024-BH003号地块的挂牌交易时间为:2024年10月20日10时至2024年10月30日10时。 六、网上交易办理程序及其他要求详见竞买须知等相关出让文件。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竞得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含挂牌结束日)5个工作日内,持竞买申请书、授权委托书、资格确认书、网上交易承诺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等资料(以相应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出让须知》为准),根据联系方式到相应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书面《成交确认书》;审核不通过的,竞价结果无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交易出让。竞买保证金按照《**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的规定办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公共**交易网注册 ****中心“企业会员系统新版系统”登陆,竞买企业请选择“交易乙方”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网上注册咨询电话:153****4578。 (二)CA免费办理 现场办理:**市**路3396****交易中心三楼CA办理窗口,******公司即收即办。 网上办理:竞买人登录******公司在线平台注册后按流程办理。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36—****130。 具体办理流程:请****交易中心网站一重要通知一《CA数字证书免费办理流程》中查阅(网址http://ggzy.****.cn/wfggzy/lnfoDetail/?InfolD=dbb71d33-14f1-41de-9e02-7b8d3c0df7cb CategoryNum=048001) 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窗口联系电话:153****6335。 CA客服7*24小时服务电话:185****7360。 技术支持电话:183****3022。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交易中心网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交易中心网咨询电话:0536-****729。 (四)本次网上交易的事项若有变更,出让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开发区**街以北、中**路以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咨询电话: 0536-****611 联 系 人:刘女士、王先生 **** 2024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