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集土示字[2024]49号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公示
宜集土示字[2024]49号
****政府批准,拟将以下地块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公顷) | 土地用途 | 受让单位 | 项目名称 |
**** | 张渚镇茗岭村 | 0. 3346 | 广场用地 | **** | ****广场 |
2024JS140 | 张渚镇南门村 | 0. 3443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市****委员会 | ****停车场 |
2024JS141 | 高塍镇天生圩村 | 0. 3960 | 公园绿地 | **市高****委员会 | 高塍镇天生圩村绿地公园建设工程项目 |
2024JS143 | 丁蜀镇查林村 | 0.1836 | 公园绿地 | **市****经济**社 | 查林村茶研所公园建设项目 |
2024JS144 | 张渚镇南门村 | 1.9823 | 城镇村道路 | **市****委员会 | 南门村市政配套工程 |
2024JS145 | 湖父镇洑西村 | 0.3171 | 城镇村道路 | **市****委员会 | 湖父镇洑西村桃花岛市政配套工程项目 |
二、公示期: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9日
三、 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本局将对以上宗地按集体使用方式供地。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市**街道**东路191号
联系电话:蒋女士
联 系 人:0510-****0232
****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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