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9-30 14:51:34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管理中心现对花果山产业小镇综合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树木迁移工程进行公开征集,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花果山产业小镇综合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树木迁移工程
二、征集单位:******管理中心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020-****0212
征集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工、叶工 联系电话:020-****2175
三、建设地点:**市**区西胜街以北,****电视台,****科技馆。
四、项目规模:拟**总建筑面积约5.7万平方米,包含**交警业务安置房、****消防站、110kV变电站、****中心****博物馆、区级文化馆)、公园绿地配套、****停车场等,最终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五、征集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和最高投标限价:
(一)征集范围:树木保护专章显示本工程红线范围内现有的树木共821株(大树315株、其他树木506株),预算清单总数为837株。通过优化施工分期,一期基坑开挖范围拟迁移树木484株,砍伐5株,其余树木施工期间实施原址保护。待建筑施工完工后,结合云道迁改、变电站建设方案、景观园林方案实施二期(建筑物周边)的树木迁移工作,迁移剩余二期的树木,两期最终迁移、砍伐及原址保****园林部门审批的树木保护专章和二期迁移批复为准。
(二)工期:一期工期暂定为 60 天(实际开工日期自相应审批流程完成后为准),二期工期按征集单位实际工作要求。本工程约定树木养护期限为一年,迁移成活率不低于85%。
(三)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省、市园林绿化规程、检评标准及相关要求。
(四)最高投标限价:本次征集最高投标限价为****005.10元。本项目实行双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及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报价均不能高于对应限价。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10月13日。
(二)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4日9时30分,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4日10时00分。地点:**市**区**路52号金福楼202房****招标代理部会议室。
(三)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10时00分。
注: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4年10月13日17时30分前发函给征集代理机构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请注明单位名称及联系人)。
征集代理机构:****
邮箱:****@163.com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一)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二)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三)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四)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树木迁移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注:需提供①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有)、②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等关键页)、③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清晰明确地反映上述的业绩要求,否则有权认为其业绩不符合要求。
(五)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
(六)投标人已按征集公告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注: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不得同时在同一征集项目中参与投标,否则,全部取消投标资格。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资格审查方式:
(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不足3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均为征集失败。
十、中标结果将在**市**区信息网(https://www.****.cn/)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征集公告及征集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征集截止时间前向征集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管理中心
电话:020-****0212
联系人:杜工
地址:**市**区东华西路**街51号
十二、本公****政府信息网(网址:https://www.****.cn/)、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政府信息网发布。
十三、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征集人有权在征集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征集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十四、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征集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自征集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征集人:******管理中心
征集代理机构:****
日期:2024年9月30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管理中心: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征集文件的编写工作。
五、本公司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单位共同投标的情形。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征集文件-花果山产业小镇综合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树木迁移工程-发出版.doc
附件2-花果山产业小镇综合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树木迁移合同-发出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