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窟****郡王洞水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石窟****郡王洞水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9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9月3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1 | **石窟****郡王洞水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 | **省**市**区青年北大街7号 | 4845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采购范围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质量标准 | |
1 | **石窟****郡王洞水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本项目的磋商文件、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 **石窟景区内 | 接采购人通知后180日历天 |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
三、评审专家名单
胡鹏、李会强、赵淑梅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按照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82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纸质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龙****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9-****3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区英秀街16号2号楼12层1204号
联系人:侯女士
联系方式:135****59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女士
联系方式:135****5995
2024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