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瑞特电子电能优化节能项目(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受****委托,就**格瑞特电子电能优化节能项目(二次)(项目编号:****)进行公开询比。本项目于2024年9月30日9时30分,在****公开举行,****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格瑞特电子电能优化节能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
3、采购主要内容:在配电房安装2套电能优化设备(规格为900KVA/380V),包含主体设备、相关线缆、辅材等,承担项目采购及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4、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
响应报价:585000元
公示期: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8日
二、评审情况简述:
1、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参与采购活动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本公示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等网站上发布。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