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1、4、S1、S7、S9号线小空调故障维修框架服务项目
(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以下简称“招标人”)就**地铁1、4、S1、S7、S9号线小空调故障维修框架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编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 **地铁1、4、S1、S7、S9号线小空调故障维修框架服务项目 (重新招标) |
项目地点: | ** |
资金来源: | 自筹,已落实 |
招标数量: | 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
招标内容及规格: | 本项目维保范围包含**项目VRV、精密空调、单体空调及其附属设施设备部件的故障维修,内容包括更换材料、备件、****维修部分。 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
服务期: | 2024年11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
合同估算价: | 一标段:194.68万元(不含税);二标段:93.33万元(不含税) |
三、标段划分
1、标段划分情况:总共2个标段
2、标段编号及标段名称:
一标段:****-1,**地铁1、4号线小空调故障维修框架服务项目
二标段:****-2,**地铁S1、S7、S9号线小空调故障维修框架服务项目
四、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要求:
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空调维修资质并能够提供本次招标服务(提供含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要求:投****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报告复印件);
3、业绩要求:
(1)一标段: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在135万元及以上的小空调维修或制造或安装或销售相关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金额不明确的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开具的累计金额不低于135万元人民币的结算发票复印件(开票日期须在合同期内));
(2)二标段: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在65万元及以上的小空调维修或制造或安装或销售相关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金额不明确的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开具的累计金额不低于65万元人民币的结算发票复印件(开票日期须在合同期内));
4、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a、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b、 ****公司****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二)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三)联合体投标人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将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盖章扫描件电子档发至****@qq.com,根据本公告第八条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对接人成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即视为报名成功。
2、招标文件售价 0元,售后不退。
七、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上午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现场送达:**市栖****基地综合楼5045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基地
商务联系人:欧阳金芳 025-****7715
技术联系人:李雪峰 025-****7717
九、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s://www.****.cn/发布。
十、其他说明
招标人可能对本招标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招标人将重新发布公告,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信息将以重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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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