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建造烟花爆竹仓库项目 | **市鹿山街道上任村 | **** | 建设单位**烟花爆竹仓库的建设项目使得烟花爆竹仓库满足《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的要求。主体工程为1.3 级仓库3个,1 号仓库面积 496.34m2、2 号仓库面积 496.37m2、3 号仓库面积 741.71m2。 |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施工期污染防治:做好施工期扬尘防治,加强施工管理,减少装修过程有机废气;施工废水排入沉淀池后上层澄清液用于道路和场区洒水抑尘或排放,粪便污水和隔油后的食堂污水定期用环卫吸粪车清运;合理安排施工活动,禁止夜间施工;建筑垃圾统一堆放,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做好施工期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 废水: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场区道路和屋面雨水经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污管网,送嵊新****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噪声:运输车辆采取降低车速和禁止午间、夜间运输等措施,以最大限度地减小运输车辆噪声对沿途敏感目标影响;设置隔声屏障降低空调外机噪声。 固废: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处置; 过期或损坏的烟花爆竹暂存于危废间,******部门组织销毁、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开发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980、123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