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磋商项目为****2024年一体化提升装置除臭设备大修服务采购(项目编号:****),采购人为****,磋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磋商。
********集团****公司。****集团****国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集团,总资产757亿元,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中心**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企业,负****中心**的雨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再生****泵站、污泥处置设施;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化水环境治理项目,成功中标并建设运营**那考河、沙江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污水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等项目。
****拟采购一体化提升装置除臭设备大修服务。合同形式为年度合同+任务单,合同期限为自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预计使用地点为**市,实际使用地点及使用量根据采购人(甲方)实际需要以任务单方式确定。
3.1本次磋商要求响应供货商须具备以下:
3.1.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1.2财务要求
(1)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2021年、2022年、2023年****事务所审计;
(2)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
3.1.3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含),累计具有30万元(含)以上除臭设备销售或维修业绩。
3.1.4信誉要求
响应供货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响应截止日前五年内,****集团因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合格的事项而被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2)响应截止日前五年内,****集团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形;
(3)响应截止日,****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中;
(4)响应截止日,响应供货商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在上述“(1)、(2)、(3)”情形的供应商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的(以上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为准,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信息****公司的合同/协议及相关合同/协议的执行记录为准)的情形。
3.1.5信誉管理:
(1)供应商中标/成交前完成《北排智慧采购平台》供应商注册;响应供货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移出的;
B.****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删除失信信息的;
C.近三年内响应供货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法院判决公示信息为准);
D.近五年内响应供货商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委员会或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本项目履行能力的。(上款必内时间范围可结合项目实际调整)
(2)供应商中标/成交前未完成《北排智慧采购平台》供应商注册,或有上款其中情况的,或确定中标/****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库内且未被移出的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商/中标人。
3.1.6其他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1凡有意参加磋商活动者,请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bdc.cn邮箱,并电话通知采购人,采购人联系电话:130****8192,采购人用电子邮箱(****@bdc.cn)发送电子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2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4日9时30分,****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101室(**市**区芳草地西街21号)。
5.2 响应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磋商的响应供货商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响应文件前交采购人审验:
(1)响应供货商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和北排供应链(http://cg.****.cn/)上发布。
采购人:****
地址:**市**区芳草地西街21号
邮编:100020
磋商部门:****设备物资部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130****8192
监督部门:党群工作部
监督电话:010-****9871-8231
监督电子邮件:****@bd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