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了解公众对该规划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规划范围:****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面积224.20公顷,包括原核准的100.39公顷用地,其中203.85公顷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另有20.35公顷用地为原经开区核准面积,但未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博鑫铜、云甸北部分区域、小黑箐)。未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的区域,本次规划保留现状,不开发不利用。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规划环评报告简本见附件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联系规划实施单位
三、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
单位地址:**省****市县府街39****管委会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834-****549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环川盛达****公司
单位地址:**省**市高新区府城大道天府新谷9号楼二单元1708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028-****1955
电子邮箱:****@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规划区域周边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2.主要事项:(1)您对本规划定位和布局、产业发展方向的建议;(2)规划方案对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及规划优化调整建议;(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议;(4)环评工作中应关注的问题。
3.公参意见调查表:见附件。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和时间
公众可自本公示之日起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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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