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规定的要求,现将**热电**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热电**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新站区毕升路99号(****公司现有厂区内)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概要:项目主要建设1×90t/h锅炉,项目锅炉燃料为生物质颗粒协同干化污泥。配套建设炉内脱硫+高温干法脱硫+高温除尘器+高温SCR+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湿法脱硫烟气净化系统,并同步建设日处理能力600吨污泥干化设备。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现有2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6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污泥干化系统300t/d,生物炭加工生产系统12000t/a。
根据调查,现有工程已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已申领排污许可证、已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现有环保手续齐全,现有工程废水、废气、噪声等均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满足现行环境管理要求。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吴亮
联系电话:187****0162
通讯地址:**市新站区毕升路99号(****公司现有厂区内)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评价单位:****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安工
联系电话:181****8062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邮寄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公众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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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