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宿固高速公路LM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发布日期: 2024-09-30 15:48:39.0
联系人: 谢团结
联系电话: 181****9283
截止时间: 2024-10-15 15:40:00.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材料采购进行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宿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该 企业出资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搅拌站沥青混合料骨料加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 项目概况
**至**高速公路,路线全长约43.325公里。本项目路线起自**市**区苗庵乡西谷堆村北侧,接G1516盐洛高速公路及规划**至**高速公路,向南延伸,经拟建**机场东侧、**区大店镇、灵壁县娄庄镇、**县仲兴乡,止于**县石湖乡黄庄村北侧,接已建**至**高速公路,全线设特大桥2座(含宿淮铁路分离立交)、大桥9座、中桥38座;设蒿沟东(枢纽)、**机场、大店东、**东等4处互通立交;****收费站3处、服务区1处,****中心1处等必要设施。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层总厚度74cm,上面层4cm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SBS 改性),中面层6cm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SBS 改性),下面层8cmAC-25粗粒式沥青混凝土,基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20cm低剂量水泥稳定碎石。
(二)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宿固高速公路LM****搅拌站沥青混合料骨料加热项目招标。此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包件。
项目期限:暂定15个月
施工地点: **省宿固高速公路LM合同****搅拌站 。
本次招标采购包件划分及预估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备注 |
1 | 拌合站沥青混合料骨料加热 | 吨 | 460000 |
注明:
1.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以结算数量为准。
2.合同签署单位有权在沥青混合料骨料加热期间对数量进行修正。
3.进场时间以合同签署单位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的资质条件如下(要求对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质、业绩、财务、信誉等资料进行明确,未提供资料、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废标处理):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资格、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二)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的拌合站沥青混合料骨料加热相关业绩。
近两年同类供货业绩不低于最高总限价金额的50%(必须提供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不允许仅提供合同);
十一****园区企业、内部企业不受此条限制。
(三)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3年净利润均大于零,后附财务报表。
供应商应提供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附税务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由国家核准文件或第三方查询结果为准,并加盖公章包括审计报告等资料、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应当附2021年至2024年纳税证明或者纳税信用等级
注册不足3年的单位,要求提供注册以来的相关资料。
(四)信誉要求
4.1在“信用中国”(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2公司无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的记录。
4.3公司法人及股东未被列为失信名单。
4.4未被列入十一师集采平台黑名单。
4.5应当提供近3年涉诉信息,不得隐瞒(注册不足3年的单位,要求提供注册以来的相关资料)。
4.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允许参加的其他情形。
4.7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投标。
(五)其他要求:
5.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5.3投标截止日时间前投标单位需列入十一师合格供应商名录。
5.4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投标授权人为同一个人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移出十一师合格供应商库;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并充分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对明知不符合招标公告中资格要求、业绩要求、财务要求、信誉要求、其它要求5项强制性资格评审条件,仍参与投标的单位,视为扰乱投标秩序,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xbjgjc.cn)进行报名,将招标服务费(500元)汇入指定账户,资格前审项目,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下载招标文件,资格后审项目,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指定账户: ****路面分部 ;
开户银行: 华夏银行**高新区支行 ;
银行账号:115********025152 ;
行 号: 304****10718 ;
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附言栏中注明:******宿固高速公路LM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拌合站沥青混合料骨料加热项目招标服务费(项目名称可简写)。
未缴纳招标服务费及投标保证金者无资格参与投标及评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以电子版投标和纸质版相结合的方式。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xbjgjc.cn)填报数据及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签字盖章清晰,齐全)。纸质版投标文件要求胶装,签字盖章齐全。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在开标前邮寄出,并将相关信息(邮寄单号,邮寄公司名称,参与投标项目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 ****@qq.com 。
如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邮寄出纸质版投标文件则视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投标及评标。。
纸质版招标文件邮寄地址: ****市**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1楼。
收件人:联系电话:181****9283,联系人:谢团结。
如填报数据或电子版标书与纸质版标书有差异,以纸质版标书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xbjgjc.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浩 136****1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