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下简称 代理机构 )受****的委托,对下述项目实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1+X 无人机实训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内容:教学设备(具体参数详见商务技术部分) (四)最高限价:180000.00元 (五)交付地点:**** (六)交付期:自合同签订起30个日历天完成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行为,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 (三)供应商需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当年设立的企业不提供此内容;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三、购买磋商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一)供应商应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其他证明资料(原件); (二)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如有),非法定代表购买磋商文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声明; (四)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当年设立的企业不提供此内容; (五) 信用中国 查询截图; (六)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注:以上材料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审核后退还)及复印件1套(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四、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一)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提供电子版) (三)发售地点:****示范区学府产业园创业街27****广场605室 (四)公告期限: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上午10:00时前。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磋商时间:2024年10月14日上午10:00时 (七)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示范区学府产业园创业街27****广场605室 五、磋商文件售价 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网。 七、联系方法: (一)采购单位 名 称:**** 地 址:**省**市大运**689号 联系人:申校长 电 话:188****5151 (二)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示范区学府产业园创业街27号 时代广场605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36****4116 开户行:****营业部 账 号:161********201****70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