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县****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越拍卖〔202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越拍2024-2号、越拍2024-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控制指标:
地块编号 | 宗地位置 | 出让土地面积 | 用地性质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万元) | 主要规划条件 | ||||
越拍2024-2 号 | **县嶲州大道东段北侧 | 12505.96平方米(约18.76亩)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可兼容≤10%的商业建筑面积)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3377 | 676 | 1 | 1.8≤容积率≤2.1 | ≤30 | ≥35 | ≤60 | 停车位:0.8百平方米 |
越拍2024-3 号 | **县嶲州大道东段北侧 | 14791.45平方米(约22.19亩) | 商业、住宅用地,商业住宅比2:8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4527 | 906 | 1 | 2.0≤容积率≤2.5 | ≤35 | ≥30 | ≤60 | 停车位:0.8百平方米 |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联合竞买,也可以独立竞买。竞买人应具备其他条件:1、联合竞买的要提供联合竞买协议。2、竞买****公司的,须在****公司进行开发,申请人应在竞****公司名称(须到工商部门核实名称可用并由工商部门出具相应证明)、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竞得人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政府收回土地。
三、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且有底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4日(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县****交易中心(**省**县**镇**大道南段32号)309办公室。
3.有意竞买者请于报名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4日(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内,到**县****交易中心咨询、领取拍卖出让文件。
4.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法定节假日期除外),凭相关报名材料(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及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到**县****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16时00****银行入账时间为准)。
5.本次拍卖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五、竞买人资格确认:
经审查后,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竞买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24年10月14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申请人在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能参加报价。
六、拍卖时间和拍卖地点:
拍卖会时间:2024年10月15日15时00分。
拍卖会地点为:****五楼拍卖大厅(**省**县**镇**大道南段32号)。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账号:
收款单位:**县****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140********000281
开户行:**银行凉山**支行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竞买保证金必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缴纳,不得代缴,申请人必须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
2、拍卖成交价款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含土地出让金),不包括买受人应当缴纳的土地交易手续费和其他税费。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缴纳交易手续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财务核定为准)。
3、买受人须受让人可选取挂牌成交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出让价款;也可选取分期支付,挂牌成交后1个月内支付成交款的50%,其余成交价款须在挂牌成交2个月内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4、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
九、公告地址: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com/
《凉山日报》
十、联系方式:
出让人:****
联系地址:**省**县**镇**大道南段32号
联系人:甲卡先生、马女士
联系电话:138****4284、180****4250
****监督电话:191****0557
****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