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集团2024-2026年度固体、液体聚合氯化铝铁采购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9-1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集团2024-2026年度固体、液体聚合氯化铝铁采购1-2标段项目补疑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投标人具有可重金属检测的化验仪器(如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得 2 分。请问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是一种重金属检测化验仪器,提供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设备采购合同或发票扫描件,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2.基于该产品生产设备和工艺与聚合氯化铝的一致性,以聚合氯化铝为主题的专利可代表聚合氯化铝铁的生产实力,建议将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专利证书”评分项修改为“投****产权局颁发的固体或液体聚合氯化铝(或者聚合氯化铝铁)产品(或生产设备或工艺)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且专利证书名称须含‘聚合氯化铝(或者聚合氯化铝铁)’或‘聚合氯化铝(或者聚合氯化铝铁)’字样,得2 分,满分2 分。”
答:“专利证书”评分项内容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的“第三章 评标办法 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中“④如发票中未列明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的,须同时提供与发票对应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货物名称及规格应一一对应)。”;
现变更为“④如发票中未列明货物名称的,须同时提供与发票对应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货物名称应一一对应)。”
2.原招标文件的“第五章 供货要求”及“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 表1 1标段固体、液体聚合氯化铝铁估算量、最高投标限制单价及投标报价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单位) | 最高投标限制单价(元/单位) | 投标报价 (元/单位) | 小计(元) |
1 | 固体聚(合)氯化铝铁 | 25Kg/袋 | 吨 | 500 | 2410.0 | ||
2 | 液体聚(合)氯化铝铁 | / | 吨 | 29000 | 615.0 | ||
合计:¥ 元(大写: 元)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单位) | 控制单价 (元/单位) | 投标报价 (元/单位) | 小计(元) |
1 | 固体聚(合)氯化铝铁 | 25Kg/袋 | 吨 | 500 | 2410.0 | ||
2 | 液体聚(合)氯化铝铁 | / | 吨 | 27000 | 615.0 | ||
合计:¥ 元(大写: 元) |
”;
现变更为“ 表1 1标段固体、液体聚合氯化铝铁估算量、最高投标限制单价及投标报价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单位) | 最高投标限制单价(元/单位) | 品牌/生产厂商 | 投标报价 (元/单位) | 小计(元) |
1 | 固体聚(合)氯化铝铁 | 25Kg/袋 | 吨 | 500 | 2410.0 | |||
2 | 液体聚(合)氯化铝铁 | / | 吨 | 29000 | 615.0 | |||
合计:¥ 元(大写: 元)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单位) | 最高投标限制单价(元/单位) | 品牌/生产厂商 | 投标报价 (元/单位) | 小计(元) |
1 | 固体聚(合)氯化铝铁 | 25Kg/袋 | 吨 | 500 | 2410.0 | |||
2 | 液体聚(合)氯化铝铁 | / | 吨 | 27000 | 615.0 | |||
合计:¥ 元(大写: 元) |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市**路70号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748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 2588 号
(**大道与**路**)六楼
邮 编:230601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3270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