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公众:
**区夏云、天龙小型灌区**工程位于**市**区,工程涉及夏云镇湖新村、毛栗园村2个行政村及天龙镇天龙村1个行政村。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现将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建设单位、评价单位相关信息进行公示,以征求公众、专家和相关单位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并及时反馈到项目建设中去,从而达到项目建设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统一。
一、建设项目概要
建设项目规划涉及夏云灌区和天龙灌区,设计灌溉总面积为6105亩,其中夏云灌区面积为2900亩(湖新村1923亩,毛栗园村977亩),天龙灌区3205亩(山背后800亩、鸡窝山1305亩、大街1100亩)。主****泵站、上水管、高位水池)、骨干输配水工程、骨干渠(管、沟)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量测与管理设施。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对项目所在区域进行实地调查和分析,收集相关资料,并进行公众参与,将公众的反馈意见纳入环境影响报告书中。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生态破坏进行分析和预测,包括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和生态环境等,进而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得出该工程建设项目的环评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此次公示主要征求可能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公众对由于该项目的建设和生产所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防治工程建设和生产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的建议,以便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将公众的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反馈于工程建设中。
四、公众提出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即日起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传真、邮件的方式,将自己的意见反馈到工程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公众意见调查表: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工程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省**市**区**街道塔山路18号
联系人:魏工 电话:0851-****1681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名称:**乾辰****公司
联系人:罗工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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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