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为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对拟建项目环评工作进行第二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矿山机械配件10万件、汽车配件20万件、电力金具130万件(套)、热浸锌金属件1000吨生产线项目
项目性质:**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街道临工路与明德路交汇处东200米**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购置切割机、锯床、圆锯机、剪板机、中频炉、透烧炉、井式炉、冲床、压力机、铣床、车床、加工中心、钻床、电焊机、喷砂机、酸洗槽、助镀槽、烘干机、镀锌锅、钝化槽、冷却槽等生产设备113台(套),用于矿山机械配件、汽车配件、电力金具及热浸锌金属件的生产加工,项目建成后,年产矿山机械配件10万件、汽车配件20万件、电力金具130万件(套)、热浸锌金属件1000吨。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或社会团体可从如下链接下载(链接:https://pan.**.com/s/1nbVwrUZSnnhvvQ41mXgw2Q提取码:0930)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也****办公室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全本,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周****事业单位、个人。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根据以下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回馈建议和意见,以供今后报告修订时参考。
建设单位:****
联系人:姜经理 联系电话:136****5827 邮箱:****@qq.com
编制单位:**维****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7****6322 邮箱:****@163.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项目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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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