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主**部分市政道路雨污管网整改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县主**部分市政道路雨污管网整改工程(EPC)项目
1.2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405-340123-04-05-280764
1.4 招标人:****
1.5 项目业主:****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县主**部分市政道路雨污管网整改工程(EPC)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县
2.6 建设规模:结合养护单位对派河流域地区的管网摸排情况,实施派河流域地区2024年市政排水设施改造任务,开展全面系统排查检测,查明混接点、病害点,识别瓶颈管段,查明转输能力不足和功能失效管道等。针对主**内市政排水管网雨污水管网结构性缺陷和功能性缺陷病害点、雨污分流不彻底或混接错接点、排水系统提标改造、雨污水收集管道盲区、雨污水常梗阻节点、转输能力不足、管网功能缺失等问题,开展施工整治。本次改建市政雨污水管道长度约42km,最大管径约2米,管道埋深达10米以上。
2.7 合同估算价:355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 36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对应的勘察、设计、采购、安装、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环评报告书编制、地质测量勘查(初勘+详勘)、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及验收、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现场围挡搭设、场地平整(含土方内外运)、施工总承包、机电安装配套工程施工、管杆线排查、测绘、迁移、保护、及其他技术服务等;进行二次复核,并补充溯源、调查、检测(含病害检测、CCTV 管道检测等)、测绘、物探、图纸深化优化设计、雨污水分流及**、修复、清疏雨污水管网、混接点改造、雨水口改造、破路(绿化、道路、铺装、杆管线等)恢复、检查井修复及检查井盖更换、景观绿化及其它配套附属设施维修工程等最终实现本次改造范围内雨污分流、验收达标所有工作。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EPC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须满足下列要求:
3.1.1.1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②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③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燃气工程除外)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④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1.2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1.3工程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8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或EPC或EPCO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施工内容须包含排水管网或污水管网或雨污分流工程。
3.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5 财务要求:无
3.6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3.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4家(其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不超过2家);
(2)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相应的工程勘察资质;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资质;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3.1.6 信誉要求;
(4)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中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8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9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30日 至2024年10月22日11:3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5056。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2日11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 票决定标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11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5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网站、**省公共**交易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商行
邮 编:231200
联系人:周工
电 话:156****5028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邮 编:231200
联系人:武工
电 话:0551-****5056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市****管理局
地 址:**省**市**新区**路2588号
电 话:055****23530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交易中心
账号:187****0439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
中心徽商
户名:****交易中心
账号:102********010********568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