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中心城区新丰路排涝暗渠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中心****路排涝暗渠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心****路排涝暗渠改造工程****改革局以**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批准文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50%,银行贷款50%。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象****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约7542万元,其中**工程造价约6325.20万元,建设规模:道路全长1.5km,西街至建设路段路幅宽16m,长度0.417km,双向2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建设路至新开河段路幅宽24m,长度0.558km,双向3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新开河至**港路段路幅宽40m,长度0.525km,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建设地点:****中心**。
2.2招标范围:象发改备案表范围内的道路、给排水、中水、通信管道、电力排管、路灯及交通设施等工程,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本次招标**工程造价: 万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 450 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
2.2招标范围:象发改备案表范围内的道路、给排水、中水、通信管道、电力排管、路灯及交通设施等工程,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本次招标**工程造价: 万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 450 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心****路排涝暗渠改造工程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1日09时00分】(**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17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22日09时00分】。
6.其他公告内容
无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公司
地址:****、象****公司
联系人:陈科琪、周盛建
联系电话:150****081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俞琼
联系电话:186****9927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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