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壶山街道二区块城市更新项目-B地块安置房回建项目[A3307230810007228002001]
项目名称: | 武**壶山街道二区块城市更新项目-B地块安置房回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
招标人: | 名称:**** 地址:武**柳青路1号 联系人:陶晓莉 电话:0579-****8352 | 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武**明招路三江御园22幢3楼 联系人:孙小娟 电话:0579-****9731 |
项目概况: | |||
招标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 | ||
招标内容、范围: | 本次招标范围为S1、S2地块,**工程费约5.1107亿元,用地总面积约4214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8428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2000平方米,主要回**置房、商业用房及配套道路等。 | ||
招标规模: | 总用地面积431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018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428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5900平方米。主要回**置房、商业用房及配套道路等。 | 标段(包)划分: | 1 |
标段(包)名称: | 武**壶山街道二区块城市更新项目-B地块安置房回建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A330********072****2001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1,300,000,000.00元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及拟派相关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要求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5.1.1、5.1.2和5.1.3要求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5.1.1具备房地产开发贰级及以上资质;5.1.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省外施工企业须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进行进浙备案。须提供备案信息表(或网站备案信息截图)。5.1.3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省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须在“****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进行进浙备案,投标时须提供备案信息表(或网站备案信息截图)。5.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其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5.2.1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房地产开发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企业。5.2.2联合体各方必须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等工作,联合体之间必须以协议的形式确定内部关系,既要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具体工作,又要载明各方应承担的责任;5.2.3联合体各方仅限承担代建开发代销或施工或设计中的一项或几项工作任务;5.2.4联合体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有关证件和资料;5.2.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标段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5.2.6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5.2.7若联合体各方均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按照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确定资质等级。5.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5.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业绩;(二)投标人拟派主要人员资格要求:5.5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若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需满足代建项目管理人员承诺的现场到位率。5.6拟派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若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需满足项目管理人员承诺的现场到位率。5.7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若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需满足项目管理人员承诺的现场到位率。5.8若拟派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5.9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提供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4个月(2024年6月、2024年7月、2024年8月、2024年9月)中任意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出具或打印的时间须在投标截止日前30日历天内,其他无效。社保缴费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电子材料)出具养老保险缴纳清单为准。注: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须分别拟派,均不可为同一人。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10-01至2024-10-31,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10-31,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 | ||
行政监督机构: | ****建设局 | 电话: | 0579-****6913 |
信息来源: | ****交易中心****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4-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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