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发改经信局、经科局、产业园****管委会、有关企业:
按照职改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现将我州2024****信息化局工程系列(以下简称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初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受****授权委托,****承担我州从事机械、冶金、矿山(煤炭)、轻工、化工、纺织等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申报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的评审、初定工作。
二、评审(初定)范围
****事业单位从事相关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中规定的评审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非公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参照《****关于转发〈******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组织从业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15〕61号)执行。
(二)中央驻州单位(含在州央属企业)委托评审的。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初定)。同一年度内,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申请职称评审和初定,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不同系列(专业)同级别职称,不得即申报普通职称又申报同级别定向职称评审。已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再申请职称初定。
(四)中级职称初定范围为**从事工程系列工作的在职在岗,且未取得任何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初级职称****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系列工作的在职在岗,且未取得任何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评审(初定)专业
机械、冶金、矿山(煤炭)、轻工、化工、纺织等相关专业,详见附件5。
四、职称初定
申请职称初定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5号)文件要求开展:
1.申请初定中、初级职称的专业资格名称,应与申请人所学的专业名称相符、相近,并在全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中按专业相符、相近原则选择。
2.每名专业技术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职称初定政策,已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再申请职称初定。
3.严格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在本单位岗位设置范围内进行职称初定,由主管部门出具岗位空缺证明。
4.申报职称初定条件中明确的申报学历****中专院校毕业生(含2016年12月1日起按照教育部《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录取并取得学历和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五、申报条件
(一) 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3.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未建立考核机制的民营企业,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4.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治安处罚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分、处罚影响期、服刑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事故调查期或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技术员: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助理工程师: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2年以上;****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4年以上。
工程师: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满2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满四年以上。
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工程师。
任现职期间,在凉山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三)能力、业绩条件
1.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3.工程师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或论文。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5)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有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负责推广的应用新技术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研究开发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新产品一项以上,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②研究、规划、设计部门
解决设计、生产中疑难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效果,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或在研究、设计、实施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或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破格申报条件
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可根据《**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
(一)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以上奖项,或**省专利奖三等奖2项以上奖项。
(二)作为主研人员,获得本专业工程技术方面发明专利1项以上,经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创造税收500万元以上。
(三)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奖牌,或**省技术能手,或****工作室领办人。
(四)主持省级2项以上的科研项目(课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累计实现税收100万元以上。
七、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工程系列中、初级申报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登陆“ **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cn:8888/zcpsqd/)个人登录模块进行注册(详见系统首页个人操作手册)。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选择“凉山州工程技术****委员会”提交申报材料, 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对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作出诚信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2.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通过申报单位端系统(网址同上)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含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论著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盖章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需单位盖章,PDF 文件上传)。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进行审查(详见系统首页单位操作手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须由单位明确推荐意见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后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况)、能力业绩(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能够反映申报人专业水平、业绩成果), 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等情况。
3.主管部门和人社职改部门审核:县(市)发改经信局(经科局****保障部门(职改办)或州级主管部门(单位)登录系统,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把关,审核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基本条件、业绩成果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以及未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的,不予受理或者要求其补充完善后受理;审核通过的按系统程序提交至州经信局(如有委托评审人员,需按程序上传委托评审函)。
4.复审推荐。州经信局对通过部门审核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确定推荐人员名单****保障部门(职改办)复审。复审通过后报中评委,评委会审核通过后“**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
各县(市)经信局或州级主管部门(单位)统一填写本地区、本系统(单位)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于 2024 年 10 月 28日前将复审通过的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其他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州经信局。(注:此次评审采用线上和线下同步进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需同步报送)
5.答辩
推行全员答辩,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须参加答辩:
(一)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相关专业的。
(二)破格申报人员。
(三)符合工程师基本申报条件,业绩特别突出未发表论文的工程师职称申报者。
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委员会根据申报者情况要求答辩的。
6.评委会评审。评审专家分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同行专家评议会。评审结果在“**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和凉山州经信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7.审核确认。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州经信局将中级职称公示情况及相关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确认通过的中级人****社会保障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初级人员由州经信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委托评审的,州经信局复函委托评审的县****社会保障局,由所在县****社会保障局审批发文并办理资格证书。
8.评审通过后相关手续办理。评审结果通知下发后,将通知各单位集中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及时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存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责任自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仅此一份,无法补办,请务必妥善保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复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各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留存相关材料。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陆“**人社”APP查询并下载。
八、申报材料
(一)申报者本人和所属单位需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作出申报职称诚信承诺,对提供的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
(二)材料种类及报送份数。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两份,不与汇编上报资料一起装订,单独放置)。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2,一份)
3.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受聘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3000字左右(一份)。
4.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的综合推荐材料,如系破格晋升还应有单位的破格晋升推荐材料(一份)。
5.近年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6.参加2023-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7.论文或著作(仅中级,初级不要求)(一份,材料中装订刊物封面、目录和正文复印件,带原件审查)。
8.其他证明材料(最高学历证书,任现职称资格证,现任职称聘书或聘任文件、获奖证书、成果鉴定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此项材料的复印件均需本人单位签章。上述原件需一并送审后退还本人。
9.《凉山州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名册》(附件8),由单位统一汇总上报(一式一份)并上报电子文档。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资格的材料,用A4 纸复印并按报送要求将2-9项组成《评审材料目录》(附件6),按顺序规范装订成册(若不装订成册的,拒收),并用标准档案包装。档案袋封面贴上《评审材料目录》。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
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并在评审表中的基层单位意见栏明确表示意见。
(三)继续教育要求: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和《****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3〕112号)要求,我州 2023—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可采取集中培训、网络在线等多种学习方式开展 。专业技术人员自行选择部、厅认定的国家级、****基地作为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平台。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公需科目学习的学时累计应达到30 学时。参加公需科目学习且经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学习结束后可在线打印“学习证明”,经所在单位核实后,其学习情况应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连续记载。
****财政局、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之规定,中级职务评审费每人收取200元(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评审费每人收取100元。
(五)计算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六)论文发表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
(七)报送纸质材料时间:2024年 9月30日至10 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八)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保障部门、州级主管部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推荐、审查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制。
(九)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已取得职称的,将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将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和审查人员。
报送地点:****人事科(联系电话:****805 ;地址:**市福利路5号)。系统技术支持:159****6484、185****8002(工作日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此次评审采用线上和线下同步进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需同步报送。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请双面打印)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3. 公示(式样)
4. 破格推荐申报评审工程师报告(式样)
5. 凉山州工程系列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目录
6. 2024工程系列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7. 凉山州职称初定申报表
8.凉山州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名册
以上表格可在****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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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