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万吨石塑材料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95435X8 | 建设单位法人:潘文获 |
潘文获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开发区●**区西部科技**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0万吨石塑材料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1-C3021-水泥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
经度:114.52508 纬度: 30.1358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2-09-04 |
黄环审函〔2012〕18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9-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00 |
133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95435x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城发****公司 |
914********8784324 | 验收监测单位:**市城发****公司 |
914********8784324 | 竣工时间:2024-03-28 |
2024-03-28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5-28 |
2024-08-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位于****区西部科技**新区,主要生产石塑底板,项目**1栋办公楼、3栋厂房,总建筑面积16269平方米,建成后形成年产10万吨石塑材料生产线,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8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位于****区西部科技**新区,主要生产石塑底板,项目**1栋办公楼、3栋厂房,总建筑面积16269平方米,年产3万吨无机人造石的生产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3万元。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位于****区西部科技**新区,主要生产石塑底板,项目**1栋办公楼、3栋厂房,总建筑面积16269平方米,建成后形成年产10万吨石塑材料生产线,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8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位于****区西部科技**新区,主要生产石塑底板,项目**1栋办公楼、3栋厂房,总建筑面积16269平方米,年产3万吨无机人造石的生产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3万元。 |
建成项目一期年产3万吨无机人造石的生产,原材料主要从不饱和树脂向白冰泥过波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外购碳酸钙粉、改性不饱和树脂粉和植物粉等原料,将碳酸钙粉进行研磨成纳米级微粉,按70%碳酸钙粉、20% 不饱和树脂粉(聚丙烯树脂)、10%植物粉的比例,再加微量的改性剂,充分混匀,电热熔190℃后进行造粒后,进入多功能成型挤出机边加热达225℃左右时挤压成板状,经过水冷槽由牵引机拉出后。再按长度要求进行切割成基板,基板送打磨机进行表面打磨,经打磨后的基板再涂装进生产线,滚涂花纹漆,经UV紫外线固化机处理后,经检验为合格品的产品,做为成品包装出售。 | 实际建设情况:取消热固性树脂漆的使用,减少不饱和树脂等原辅材料的使用,增加**泥和灰水泥作为无机人造石的生产原料,增加少量铁红、铁黄、铁黑、钛白粉4种颜料作为带花色人造石品种的辅料,增加引发剂、吸水剂、促进剂、混凝土缓凝剂和氧化硅粉作为辅料;取消碳酸钙粉的研磨工序,取消植物粉的电热烘干工序,取消电热造粒工艺,用真空压制工艺替代电加热挤压成型,滚涂花纹漆工艺变更为纳米液抛光,取消了UV紫外线固化机固化程序; |
取消热固性树脂漆的使用,减少不饱和树脂等原辅材料的使用,增加**泥和灰水泥作为无机人造石的生产原料,增加少量铁红、铁黄、铁黑、钛白粉4种颜料作为带花色人造石品种的辅料,增加引发剂、吸水剂、促进剂、混凝土缓凝剂和氧化硅粉作为辅料;取消碳酸钙粉的研磨工序,取消植物粉的电热烘干工序,取消电热造粒工艺,用真空压制工艺替代电加热挤压成型,滚涂花纹漆工艺变更为纳米液抛光,取消了UV紫外线固化机固化程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加强项目内生产车间通风管理,生产中研磨工序和混合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脉冲滤简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4米高排气简排放;打磨切制度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中二级相应标准,电加热工序产生的有机度气采取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滚涂过程产生的二甲浓度气由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由15米高排气简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中二级相应标准运营期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由专用烟道经15米高排放,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2.项目建设“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系统。研磨和挤压生产过程中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用水经隔油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排放。 3.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优先选用低噪设备,高噪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有效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减少异常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生产过程中切割、挤压产生的度边角余料经规范收集后统一回收,实现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油漆桶等危废规范收集、暂存后集中交由有危度处理资质单位统一回收处置。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得随意丢弃,造成二次污染。 加强施工和运营期环境管理,按照国家现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建立健全风险应急预案,建立有效的环境监控机制,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中研磨工序和混合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脉冲滤简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简排放;打磨切制度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中二级相应标准,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由专用烟道经18米高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 18483 -2001)。电加热工序已经取消已建设“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系统。研磨和挤压生产过程中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站深度处理;已落实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优先选用低噪设备,高噪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有效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减少异常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已落实生产过程中切割、挤压产生的度边角余料经规范收集后统一回收,实现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油漆桶等危废规范收集、暂存后集中交由有危度处理资质单位统一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得随意丢弃,造成二次污染。已落实加强施工和运营期环境管理,按照国家现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建立健全风险应急预案,建立有效的环境监控机制,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
取消热固性树脂漆的使用,减少不饱和树脂等原辅材料的使用,增加**泥和灰水泥作为无机人造石的生产原料,增加少量铁红、铁黄、铁黑、钛白粉4种颜料作为带花色人造石品种的辅料,增加引发剂、吸水剂、促进剂、混凝土缓凝剂和氧化硅粉作为辅料;取消碳酸钙粉的研磨工序,取消植物粉的电热烘干工序,取消电热造粒工艺,用真空压制工艺替代电加热挤压成型,滚涂花纹漆工艺变更为纳米液抛光,取消了UV紫外线固化机固化程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加强施工和运营期环境管理,按照国家现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建立健全风险应急预案,建立有效的环境监控机制,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执行施工和运营期环境管理,按照国家现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建立健全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建立有效的环境监控机制,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092 | 0 | 0 | 0 | 0 | 0.092 | 0 | |
0.084 | 0 | 0.22 | 0 | 0 | 0.084 | 0 | |
0.01 | 0 | 0.02 | 0 | 0 | 0.01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0312 | 0 | 0.382 | 0 | 0 | 0.031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要求。 | 化粪池 | 在验收监测的工况条件下,项目生活污水总排口所监测的项目中,pH最大值为7.4;SS、COD 、NH3-N、动植物油最大值值分别为67mg/L、92mg/L、13.9mg/L、0.20mg/L、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下料除尘器排气筒出口(DA00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下料除尘器排气筒出口(DA001) | 下料除尘器排气筒出口(DA001)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 1.4 mg/m3,处理效率达到:99.97%。 | |
2 | 输送、混料除尘器排气筒出口(DA002)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输送、混料除尘器排气筒出口(DA002) | 输送、混料除尘器排气筒出口(DA002)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 1.6 mg/m3,处理效率达到95.27%。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 类标准限值 | 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 项目采取采购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通过上述措施后项目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生产过程中切割、挤压产生的度边角余料经规范收集后统一回收,实现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油漆桶等危废规范收集、暂存后集中交由有危度处理资质单位统一回收处置。 | 生产过程中切割、挤压产生的度边角余料经规范收集后统一回收,实现综合利用;废油漆桶等危废规范收集、暂存后集中交由有危度处理资质单位统一回收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1栋办公楼、3栋厂房,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5663 m2,厂房建筑面积10606m2,**年产10万吨石塑材料生产线。总建筑面积16269m2,绿化面积6054m2。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栋办公楼、3栋厂房,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5663 m2,厂房建筑面积10606m2,**年产10万吨石塑材料生产线。总建筑面积16269m2,绿化面积6054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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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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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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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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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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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加强施工和运营期环境管理,按照国家现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建立健全风险应急预案,建立有效的环境监控机制,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严格施工和运营期环境管理,按照国家现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建立健全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建立有效的环境监控机制,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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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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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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