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项目采购一批推广宣传服务采购(第五轮)
招标项目公告信息
关于**项目采购一批推广宣传服务采购(第五轮)项目招标公告 | |
1 | 招标条件 |
**项目采购一批推广宣传服务采购项目已由****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市宏****公司,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市宏****公司出资比例为100%,采购地点在**省**市。根据项目采购计划,****公司规定启动自主采购(公开)询比价工作 | |
2 | 项目概要 |
自行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包括不限于以下信息: 1、服务标准:按甲方营销节奏及要求完成交货及服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2、服务地点:**省**市**区**大路1035号 3、合同类型:单次合同 4、最高限价:70700元(含税) 5、投标保证金:/元,转账方式:/ 6、标书费:/元,转账方式:/ 7、公告/投标网址:**机场云采购管理平台https://srm.****.net/portal.html | |
3 | 招标项目及范围 |
1、招标范围及内容:对项目已有碎片化的内容系统化、品牌化梳理及重述定位设计,对项目宣传围挡、海报、单页等原始营销物料进行重新设计,并进行根据项目品质提升的市场节奏及甲方要求进行微海报、软文、视频制作发布及国家官媒、地方官媒、抖音平台等线上媒体的推广宣传。 2、质量要求:符合甲方要求 | |
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报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组织,****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分支机构投标的,需提供法人组织授权函件,格式自定,文件中如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或签字的文书可以调整为其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或签字。 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接受转包、分包,报价人必须独立投标,不得借用资质、业绩等资质材料,不得参与串标、围标等行为,不得恶意低价中标、无法按约定供货交货。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与此项目投标。 4、报价人近 3 年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报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中包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报价人需提供至少 3 份近 3 年内(2021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与询价项目同类的地产项目策划推广业绩合同。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的“信用服务”里面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单位;****政府采购网(www.****.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 8、报价人没有因在参与********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中或相关合同履约期间,被列入云采购平台有效期内的供应商黑名单。 | |
5 | 公告 |
公告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08日 公告地点:**机场云采购管理平台 | |
6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08日 获取地点:**机场云采购管理平台 标书价格:无需缴纳 | |
7 | 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 联系人:杨忠良 电话:181****5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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