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3-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2023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田建设补充项目) (项目名称) 三个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县2023-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2023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田建设补充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南发改审批[2022] 18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资金、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三个标段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省**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发改审批[2022] 18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一标段:红光镇柏山村、花石村、**村;二标段:红光镇房岭村、**村、黑池村、玉堂村;三标段:侯家镇白珠村、罐山村、灵官村。
2.1.2建设规模:一标段:红光镇柏山村、花石村、**村(涉及红光**棠村、玉堂村、柏山村、**村、花石村、黑池村、房岭村;家镇白珠村、灵官村、罐山村2个乡镇10个村。项目区幅员面积60.11平方千米,建设任务1.7万亩(水田1.12万亩,早地0.58亩),其中:**1.2万亩,提质改造0.5万亩,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66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二标段:红光镇房岭村、**村、黑池村、玉堂村(涉及红光**棠村、玉堂村、柏山村、**村、花石村、黑池村、房岭村;家镇白珠村、灵官村、罐山村2个乡镇10个村。项目区幅员面积60.11平方千米,建设任务1.7万亩(水田1.12万亩,早地0.58亩),其中:**1.2万亩,提质改造0.5万亩,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66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三标段:侯家镇白珠村、罐山村、灵官村(涉及红光**棠村、玉堂村、柏山村、**村、花石村、黑池村、房岭村;家镇白珠村、灵官村、罐山村2个乡镇10个村。项目区幅员面积60.11平方千米,建设任务1.7万亩(水田1.12万亩,早地0.58亩),其中:**1.2万亩,提质改造0.5万亩,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66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
2.1.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
2.1.4标段划分:施工三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资质,近 3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2021年01月01日以来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或高标准农田类似施工业绩或土地整理类似施工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不允许 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0月01日 00时00分 (**时间,下同)进入《**市公共**交易平台:**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s://www.****.cn)“公共**交易平台”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凭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0月28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市公共**交易平台:**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s://www.****.cn)工程建设投标系统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 **建设网、**市公共**交易平台 (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农业农村局
电 话: 0827-****51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省**市**县**镇光雾山大道**段224号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省**市**县**镇光雾山大道**段224号
邮 编: 636000
联 系 人: 杨老师
电 话: 189****331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省**市**区望王路东段 517 号**名都 A3 幢 21 楼 1 号、2 号、7 号
邮 编: 636000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0827-****99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