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拓米双都光电TUTG(超薄玻璃)量产线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它事项的说明)公示如下:
(一)建设地点、性质、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拓米双都光电TUTG(超薄玻璃)量产线一期项目
建设地点:****市**区石板滩街道跃飞路528号和468号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
(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设计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租赁******公司位于**市**区石板滩街道跃飞路528号(3#地块的3、4、6、7号厂房)及468号(4#地块的6、7号厂房),建设超薄玻璃盖板生产线。项目扩建后,形成超薄玻璃盖板600万片/a(其中超薄玻璃盖板(镀膜)约400万片/a,超薄玻璃盖板(非镀膜)约200万片/a)的生产能力。
(三)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11月22日,****环境局以《关于******拓米双都光电TUTG(超薄玻璃)量产线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批复(新环承诺环评审[2021]55号)对该环评进行了批复。项目取得环评批复后,项目开始建设,于2024年6月建设完成。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主要包括:本次验收****建设的**拓米双都光电TUTG(超薄玻璃)量产线一期项目主体工程、公辅工程、环保工程、办公生活设施、仓储及其它等设施。内容详见附件。
(五)公示地址
链接:https://pan.**.com/s/1Vsm_7DpSl1F8rtdpbE5tfQ
提取码:iv09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罗工,028-****0100-815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