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吉泰金属表面处理厂年表面处理加工铜、铁12500吨建设项目(先行,年表面处理加工铜6000吨)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908440P | 建设单位法人:陈方吉 |
陈方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金**黄琅分水盐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表面处理加工铜、铁12500吨建设项目(先行,年表面处理加工铜6000吨)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金**黄琅分水盐场 |
经度:121.59821 纬度: 28.5252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2-07 |
台环建(路)〔2021〕11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908440P001P |
2024-04-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45 |
121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908440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3********779441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779441C | 竣工时间:2024-06-28 |
2024-07-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8-27 |
2024-08-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www.****.cn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表面处理加工铜、铁125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表面处理加工铜6000吨 |
项目为分阶段实施,本次建设产能为年表面处理加工铜6000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无铬钝化、发黑、电泳 | 实际建设情况:无铬钝化 |
先行项目仅建设2条无铬钝化生产线,发黑、电泳生产线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处理工艺为浓液预处理+隔油+调节+沉淀+生化)达标纳管,****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电泳生产线半密闭集气,电泳废气收集后同烘干废气一并经两级水喷淋装置吸收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自动生产线设置在半密闭流水线内,对涉酸槽槽边和顶部设置废气收集装置,废气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塔(喷淋液添加一定量的还原剂)吸收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燃气废气通过燃气烟道于15m 高排气筒排放。电泳线密闭设置,涉酸槽体设置在半密闭流水线内,添加一定量的酸雾抑制剂,生产线不生产时加盖处理。噪声:⑴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选用低噪声型设备;⑵隔声措施:对高噪声的设备,做好减震工作,安装弹性衬垫和保护套;⑶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⑷合理车间布局,使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居民区的厂房中部。土壤和地下水:1、源头控制:应对表面处理线、废水处理站、危废暂存库等重点区地面采取防渗、防腐措施,并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导流沟和事故存液池;按照规范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和危废暂存库;加强设备监管和运行维护;加强清洁生产工作,从源头上减少“三废”产生量。 2、过程防控:厂区内做好雨污分流,加强厂区生产装置及地面的防渗漏措施,特别是废矿物油、槽渣等贮存时采取托盘等防泄漏措施;涉及油类物质的储存区、****处理站及危废暂存区的防渗要求,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相应的防渗技术规范要求;做好风险事故状态下的物料、消防废水等截留措施,将污染物泄漏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固废:1、包装袋、废树脂收集后外售****公司。2、生活垃圾****环卫站统一清运处理。3、污泥、废矿物油、槽渣、其他废包装桶等收集后在厂区内暂存,委托****等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安全运输、处置。1、厂区内按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足够的防火灭火器材,发生火灾事故时,第一 时间加以控制,避免发生大面积的火灾事件。2、原辅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废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堆存区的防渗要求,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防渗技术规范要求。3、落实专人管理,做好化学品进出库记录。4、按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与设备,建设应急池及应急阀门,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环境事故应急演练。 | 实际建设情况:先行项目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处理工艺为浓液预处理+调节+沉淀+生化)达标纳管,****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先行项目不产生电泳废气。钝化生产线设置在半密闭流水线内,仅留工件进出口,对涉酸槽槽边和顶部设置废气收集装置,废气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塔(喷淋液添加一定量的还原剂)吸收处理后由17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燃气废气通过燃气烟道于15m 高排气筒排放。涉酸槽体设置在半密闭流水线内,添加一定量的酸雾抑制剂,生产线不生产时加盖处理。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合理规划,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生产时关闭门窗。1、钝化生产线、废水处理站、危废暂存库等重点区地面采取防渗、防腐措施,废水处理站设置围堰并设置事故存液池;已按照规范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和危废暂存库;已加强设备监管和运行维护;并加强清洁生产工作,从源头上减少“三废”产生量。 2、厂区内做好雨污分流,已加强厂区生产装置及地面的防渗漏措施,液体物料等贮存时采取托盘等防泄漏措施;涉及油类物质的储存区、****处理站及危废暂存区的防渗要求,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相应的防渗技术规范要求;已做好风险防范措施,设计雨水截止阀及事故应急阀,有效防止污染物泄漏。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回收单位。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废收集后分类贮存;贮存场所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标准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进行管理。已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设置消防栓,配备足够的防火灭火器材,已按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与设备,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企业已编制应急预案,并建设应急池及应急阀门。原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废水处理设施、固废仓库已做好防雨淋、防渗漏等相关工作,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防渗技术规范要求。化学品进出库由专人管理,已做好化学品进出库记录。 |
实际无铬钝化线多数铜工件由委托方进行脱脂清洗,且先行项目无铁工件加工,铜工件基本不需要用油防锈较为干净,使得本厂区脱脂清洗后产生的废槽液中石油类浓度较低,因此先行项目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较环评减少隔油工艺;酸洗槽液处理工艺为浓液预处理+调节+沉淀+生化,基本符合环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先行项目不产生电泳废气,酸雾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基本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生产设备:钝化生产线2条、发黑生产线1条、电泳生产线1条、纯水制备系统1套等,详见验收报告表2-5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设备:钝化生产线2条等,详见验收报告表2-5 |
实际无铬钝化线多数工件由委托方自行脱脂清洗,且先行项目无铁工件加工,铜工件基本不需要用油防锈较为干净,因此清洗槽数量较环评有所减少;由于实际委托铜工件部分尺寸偏小,无铬钝化线2#线槽体尺寸较环评有所减少,1#线槽体尺寸与环评基本一致,以上变化不新增排放污染物。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1.7499 | 1.2345 | 2.2833 | 1.7499 | 0 | 1.234 | -0.515 | |
1.05 | 0.37 | 0.685 | 1.05 | 0 | 0.37 | -0.68 | |
0.14 | 0.019 | 0.034 | 0.14 | 0 | 0.019 | -0.12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2910 | 0 | 0 | 0 | 2910 | 2910 | / |
0 | 0.0014 | 0.008 | 0 | 0.008 | 0.0014 | -0.007 | / |
0.005 | 0.072 | 0.369 | 0.005 | 0.369 | 0.072 | -0.3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021 | 0 | 0.264 | 0.021 | 0.243 | 0 | -0.264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浓液预处理+调节+沉淀+生化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 项目已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浓液预处理+调节+沉淀+生化)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 生活污水排放口两天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的平均排放浓度和pH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新扩改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标准,总氮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相关限值。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碱喷淋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酸雾废气经碱喷淋后通过17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酸雾废气处理设施(碱喷淋)排气筒出口氮氧化物和硫酸雾平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浓度限值要求 | |
2 | 排气筒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 号)、《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 燃气废气通过燃气烟道于15m 高排气筒排放 | 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 号)中的限值,烟气黑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干燥炉窑二类区二级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震垫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合理规划,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生产时关闭门窗。 | 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1、源头控制:应对表面处理线、废水处理站、危废暂存库等重点区地面采取防渗、防腐措施,并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导流沟和事故存液池;按照规范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和危废暂存库;加强设备监管和运行维护;加强清洁生产工作,从源头上减少“三废”产生量。 2、过程防控:厂区内做好雨污分流,加强厂区生产装置及地面的防渗漏措施,特别是废矿物油、槽渣等贮存时采取托盘等防泄漏措施;涉及油类物质的储存区、****处理站及危废暂存区的防渗要求,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相应的防渗技术规范要求;做好风险事故状态下的物料、消防废水等截留措施,将污染物泄漏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 | 1、钝化生产线、废水处理站、危废暂存库等重点区地面采取防渗、防腐措施,废水处理站设置围堰并设置事故存液池;已按照规范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和危废暂存库;已加强设备监管和运行维护;并加强清洁生产工作,从源头上减少“三废”产生量。 2、厂区内做好雨污分流,已加强厂区生产装置及地面的防渗漏措施,液体物料等贮存时采取托盘等防泄漏措施;涉及油类物质的储存区、****处理站及危废暂存区的防渗要求,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相应的防渗技术规范要求;已做好风险防范措施,设计雨水截止阀及事故应急阀,有效防止污染物泄漏。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置原则,对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对废水处理污泥、废槽渣、化学品包装物、废矿物油、废树脂及生活垃圾等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危险固废的贮存和处置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的要求,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先行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物、污泥、废槽渣、化学品包装物和员工生活垃圾。企业已对各类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企业已建设危废堆场,堆场面积为56m2,堆场为密闭式单独隔间,地面采用环氧漆刷砌,配套托盘防渗漏,堆场门口设置危废标识牌及危废周知卡,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一般固废收****公司。生活垃圾妥善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各类固废的收集和处置工作符合环保竣工验收的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1、厂区内按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足够的防火灭火器材,发生火灾事故时,第一 时间加以控制,避免发生大面积的火灾事件。2、原辅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废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堆存区的防渗要求,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防渗技术规范要求。3、落实专人管理,做好化学品进出库记录。4、按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与设备,建设应急池及应急阀门,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环境事故应急演练。 | 已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设置消防栓,配备足够的防火灭火器材,已按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与设备,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企业已编制应急预案,并建设应急池及应急阀门。原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废水处理设施、固废仓库已做好防雨淋、防渗漏等相关工作,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防渗技术规范要求。化学品进出库由专人管理,已做好化学品进出库记录。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市政污水****处理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依托市政污水****处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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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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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本项目所在地属于达标区,VOCs 削减替代比例按 1:1 进行,削减量为0.243t/a,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按 1.5 倍削减替代,削减量分别为0.012t/a,0.554t/a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已完成排污权交易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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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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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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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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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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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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