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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的类型股权 |
受转让方委托,拟广泛征集意向方,现对外进行公开招商。
一、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1、标的企业名称:****。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207MADR49MU7L。
3、类型:****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省**市**区****广场A1座10楼1006室。
5、法定代表人:周康健。
6、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4年7月9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 (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实际出资 (万元) | 实缴出资比例(%) |
******公司 | 1,000 | 100 | 1,000 | 100 |
合计 | 1,000 | 100 | 1,000 | 100 |
10、标的企业主要资产情况
(1)标的企业取得了位于**市**区,**扁担河、南至空地、西至安澜路,北至神山路的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宗地总面积为52,593.2㎡,用途为城镇住宅,建筑容积率≤1.1,计容建筑总面积≤57,852.52平方米,建筑限高为**澜路一侧建筑高度上限为35米,其余建筑高度上限为27米,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结合绿地设置体育健身设施),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70年(配套商业物业40年)。具体指标、用地条件和出让要求等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2)项目地块的土地出让金为33,800万元,尚余16,900万元未支付,且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转让标的情况
转让标的为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部分股权以及对标的企业部分债权。
1、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情况
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10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已全部实缴到位。
2、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债权情况
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全部债权金额为15,900万元。其中:6,760万元于2024年7月8日支付;9,140万元于2024年8月7日支付。该借款不计收标的企业利息。
3、具体拟转让股权比例及债权金额如下:
(1)拟转让股权比例:不低于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全部股权的51%(具体转让比例以正式公告为准);
(2)拟转让债权金额:转让方按转让的股权比例同比例转让其对标的企业债权金额,即转让股权的比例*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全部债权。
三、拟转让底价及付款方式
1、拟转让底价
(1)部分股权的转让底价:不低于对应股权的评估值(预估51%股权转让底价不低于650万元人民币);
(2)债权转让底价:*****15,900万元=8,109万元;
(3)上述最终转让底价以正式转让公告披露的为准。
2、付款方式
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
四、项目地块开发资**排
1、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同股同权,共同出资,不计息。
2、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向标的企业提供借款,用于支付剩余土地出让金及项目地块开发资金,不计息。
3、如项目****银行贷款的,由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共同提供担保。
五、收取意向金的安排
1、为保障****部分股权及债权转让项目顺利推进,在招商公告期内,如有一家及以上意向方与转让方签订《意向金协议》,并按协议约定交纳意向金500万元,转让方将启动****部分股权及债权转让项目的公开挂牌转让的相关程序。意向金由意向方缴付至转让方指****交易所账户,缴付须通过意向方的账户进行,不得委托第三方或通过第三方代为缴付。意向金不计息。
2、意向方一旦与转让方签订《意向金协议》,并按协议约定交纳意向金的,自交纳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不得要求退还其交纳的意向金,意向方不得因此向转让****交易所提出赔偿相关损失、费用等要求。
3、如截至2024年12月31日,转让方未能发布****部分股权及债权转让的正式挂牌公告,则意向方可向转让方申请退还意向金,转让方将****交易所退还意向方交纳的意向金。
4、如截至2024年12月31日,转让方发布了****部分股权及债权转让的正式挂牌公告且意向方决定不参与受让,则意向方可向转让方申请退还意向金,转让方将****交易所退还意向方交纳的意向金。
5、意向金的退****交易所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退还至意向方。
六、招商公告期
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7日。
七、联系方式
有意向的意向方请与下方联系人联系:
******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钟工 139****4295)
****交易所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经理0553-****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