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发办,有关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
为贯彻《****办公厅印发的通知》(粤办函〔2024〕269号)、《****办公室印发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24〕98号)文件精神,**市于9-12月开展加力支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为落实做好本次活动,保障符合经营规范的企业和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参与活动,****商务局发动企业报名参加加力支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基础上扩大参与企业范围、惠及更多消费者,现就征集我区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参与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2日,逾期不受理。
二、补贴范围及标准
自2024年9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省内****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换 购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并实施“一车一池一充一码”追溯管理的电动自行车,且购买新车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新购车辆价格以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每个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
鼓励享受补贴的消费者购买符合《****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换购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标准要求。
在活动期内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总金额超过预算总金额,按消费者交易时间记录先后顺序确定符合条件的消费补贴对象,超出预算总额的申请不予审核和发放。
三、活动企业要求
(一)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的法人企业。鼓励有销售前述合规产品的电动自行车个体户商家,在办理“个转企”手续、成为企业后报名参与本活动。
(二)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企业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
(三)参与活动企业必须配合开展审计和资金清算等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退回不符合条件的资金。按审计要求提供单位证件复印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新车销售发票复印件等有关审计所需资料。
(四)按照以旧换新要求(如国家、省有新的要求,则按新的指引执行),参与企业能为消费者提供代办报废回收相关手续的服务,代办回收后能保障临时安全存放报废车辆,并须将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信息录入“电动自行车报废回收登记系统”及交由回收拆解企业处理。
(五)具备一定的活动宣传和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的能力,准确向消费者介绍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不得低开发票价格、偷税漏税,要及时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如有违法行为,勒令退出本次活动,并移交市场监管和税务部门依法处置。
(六)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电动自行车置换更新的政策要求,做好质量和服务管控、完善台账管理。及时做好补贴车辆交易信息登记,包括车主姓名、旧车回 收报废注销登记信息、新车发票信息、新车合格证、新车注册上牌登记信息等,形成电动自行车置换更新台账。
(七)按要求签订承诺书,保障报名参与信息、购买人信息、台账等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介绍所售商品对本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以及申请补贴的方式流程,协助核验消费者参加置换更新活动的资格,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不发生弄虚作假、从事制售以旧充新、骗取套取补贴资金、不强制消费者在指定企业完成旧车报废回收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有关违法行为将取消活动参与资格。
四、报名材料
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须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材料:
(一)企业报名表(见附件1);
(二)“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活动参与诚信承诺函(附件2);
五、确定参与企业
****促进局对报名参加活动的申请企业分批进行审核,****商务局审定后纳入“**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六、其他事项
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包含前期依据《****商务局关于发动企业报名参加加力支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预通知》上报的企业),在10月12日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各镇街经发办。联系人及电话详见下表。
序号 | 镇街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 |
1 | 大良 | 梁先生 | ****8252 | |
2 | 容桂 | 马小姐 | ****6878 | |
3 | 伦教 | 黄小姐 | ****0002 | |
4 | 勒流 | 何小姐 | ****3389 | |
5 | 陈村 | 麦小姐 | ****0706 | |
6 | 北滘 | 郑先生 | ****0046 | |
7 | 乐从 | 冯小姐 | ****1164 | |
8 | ** | 谭先生 | ****8007 | |
9 | 杏坛 | 尤先生 | ****8426 | |
10 | 均安 | 吴先生 | ****6919 |
各镇街经发办在10月15日前把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资料纸质版和电****经济促进局商贸流通管理股。联系人及电话:邓先生,****1391。电子版材料(含可编辑版和盖章版)发送至该邮箱:****@163.com,纸质版材料请通过EMS自费寄送或上门提交。地址:****政府东边二楼B50****商贸流通管理股。
特此通知。
附件:1.企业报名表
2.活动参与诚信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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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9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