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幼儿园异地**项目 |
标段编号 | ****001002 | 标段名称 | ****幼儿园异地**项目工程总承包 |
工程类型 |
****幼儿园异地**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幼儿园异地**项目已由 ****审批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东行审投[2024]5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社区15****中学西侧)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900平米(教学用房和辅助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及其他设施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2076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292日历天。
其中:(1)总设计周期52日历天:方案深化设计7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工期45日历天;(2)施工工期:2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书为准)。
注:CA系统中总工期统一按“292日历天”填写。
2.1.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且不低于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质量标准,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及通过审图机构的施工图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注:投标系统及CA格式中质量要求暂写合格。
2.1.6其他:(1)根据《****建设厅关于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苏建质安〔2020〕78号)及其附件要求开展智慧工地建设的项目,围绕施工现场的人、机、环等要素,以设备自动采集、数据自动传输和后台集成分析等方式实施,各项实施内容满足文件及相关标准要求。
(2)根据通住**〔2021〕68号和通住建市【2020】318号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按文件要求实施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外墙脚手架板扣式防护网。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范围:
(1)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方案深化设计、建筑设计(含节能)、结构设计(含桩基、基坑支护)、电气设计(含节能)、给排水设计(含节能)、暖通设计(含节能)、智能化、供配电设计(含外线)、绿建二星级设计、轻钢结构设计、交通划线、标识标牌、消防设计、室外总体、道路、绿化、管线综合、气体灭火、智能照明专项设计、智能疏散指示、火灾漏电报警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雨水回收等;
(2)基坑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支护或护坡,降、排水等内容的设计及评审工作);
(3)绿色建筑(建筑和配套工程的绿色建筑设计和绿色设计);
(4)所有配套设施的施工图设计(含红线范围内围墙、道路、给排水、绿化、景观、照明、亮化、消防智能化等所有配套设计);
(5)如中标单位不具备相关专项设计资质,应当委托具备相关专项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任务,该部分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的设计费中。专项资质的设计单位必须获得发包人认可,否则发包人有权将该部分内容另行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所发生的费用按实从本项目合同价中扣除。
(6)后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在相应阶段的消防审查、抗震审查、施工图审查、工程预算编制的配合、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施工全过程的技术咨询和把关、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要求的增补设计和设计变更等;参与项目各阶段直至工程竣工的各项验收等所有配合服务;设计单位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关但不在其设计范围的其他专项设计(如有)的配合以及图纸会签等技术服务。
2.2采购、施工范围:中标后承担本标段招标范围内桩基、土方、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智能化、供配电、绿建、轻钢结构、交通划线、标识标牌、消防、室外总体、道路、绿化、管线综合、气体灭火、智能照明、智能疏散指示、火灾漏电报警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雨水回收等工程的施工项目及教具、玩具、游戏设施、桌椅、床、办公家具、厨具、食梯、油烟净化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注:以上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均包含在项目报价中。完成本项目内所有设计、供货、保管、施工、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结算、维护保修等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包括开展智慧工地建设的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且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要求:
①施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设计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3.2.1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为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注: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个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且应满足: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联合体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3.6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资格审查标准”
3.7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本项目要求资质),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1月1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 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1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综合评分),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管理部门及电话
****建设局 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电话:0513-****8818。
10.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曹埠镇
邮编:226400
联系人:杨晓波
电话:138****720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世纪城
邮 编:226400
联 系 人:陆晓嘉
电 话:138****6163
传 真: /
电子邮箱:****@qq.com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接受,相关要求符合本招标文件“二、投标人须知1.4条款” |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书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名章)并加盖公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5条所列情形 |
二、评标办法细则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设计方案文件:25分 投标报价: 60分 项目组织管理方案:7分 项目管理机构:1分 投标人业绩:0.5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0.5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6分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1 | 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共60分) | 投标人的经济标必须响应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5%、96%、96.5%、97%(由招标人开标时随机抽取)。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60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3.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说明: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以下(含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 (2)有效投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上述各阶段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 | 设计方案文件(25分)(暗标) | 1.设计说明(4分) | 1.是否符合用地规划条件及规划要点;(0-1分) 2.是否符合任务书提出的建筑设计条件;(0-1分) 3.各专业设计是否全面;(0-2分) | |
2.总平面布局(5分) | 1.建筑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0-1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0-1分) 3.是否满足交通条件(主出入口、车行、人行的布置等) ;(0-2分) 4.是否满足消防条件、满足建筑**条件;(0-1分) | |||
3.建筑功能方案设计(6分) | 1.功能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2分) 2.设计实用率,是否有突破常规的创新亮点;(0-1分) 3.各功能空间尺度、室内收纳空间、人性化考虑;(0-2分) 4.建筑各专业图纸完整度;(0-1分) | |||
4.建筑效果呈现(6分) | 1.建筑效果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1分) 2.建筑与周边环境是否和谐;(0-1分) 3.建筑功能是否统一;(0-1分) 4.建筑色彩运用是否得当;(0-1分) 5.建筑立面材料选用是否合理;(0-1分) 6.建筑立面分析图深度;(0-1分) | |||
5.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2分) |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0-1分) 2.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0-1分) | |||
6.设计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0-1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汇编制度深度》(0-1分) | |||
注:第一阶段:先进行设计方案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并先对设计方案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方案文件评审(设计方案文件得分在15分以上(含15分)为合格,当评委超过5人(不含5人)时,评定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作为设计方案文件的得分;当评委少于5人(含5人)时取平均值作为设计方案文件的得分。)及资格审查资料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方案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9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如有第九名得分相同,则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方案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九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所有投标人的成果均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对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未中标的设计单位所涉及到本项目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二阶段:对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业绩、投标报价等进行评审。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 ||||
2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暗标 | (1)总体概述:对施工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0.7-1分); (2)设计管理方案: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设计过程对工程投资控制措施(0.7-1分);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0.7-1分)。 (4)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1.4-2分)。 (5)施工**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0.7-1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0.7-1分)。 | ||
注:1、依据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当评委超过5人(不含5人)时,评定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 100页,每超出一页扣0.1分。 | ||||
3 | 项目管理机构(1分) | ①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得0.2分。②设计单位配备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0.2分。③施工单位配备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得0.2分。④施工单位配备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得0.2分。⑤施工单位配备具有国家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得0.2分。 注:以上人员不得兼任且须提供相关注册证书扫描件,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7月份至2024年9月份三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未提供不得分。 | ||
3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0.5分) | 工程总承包:拟投标人(牵头单位)承担过2021年1月1日以来单项工程造价在1500万元以上(含15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含住宅楼、厂房)得0.5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记录表(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记录表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三者缺一不可。 注:(1)公共建筑指: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办公室等),****商场、金融建筑等) ,****饭店、 娱乐场所等) ,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 ,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 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桥梁等) ,不包含住宅、厂房和仓库。 (2)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3)造价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4 | 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0.5分) | 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2021年1月1日以来单项工程造价在1500万元以上(含15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含住宅楼、厂房)得0.5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记录表(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记录表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三者缺一不可。 注:(1)公共建筑指: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办公室等),****商场、金融建筑等) ,****饭店、 娱乐场所等) ,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 ,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 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桥梁等) ,不包含住宅、厂房和仓库。 (2)造价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5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6分) | 依据****建设局、****审批局东建〔2024〕11号文件中附件“2022年度**县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考核结果汇总表”、东建[2024]7号文件中附件“2022年度全县市政类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的得分计算,投标人的市场信用评价得分=(投标人信用考核得分/100)*6 1、首先“2022年度**县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考核结果汇总表”中有得分的 142家建筑企业按信用评价结果得分; 2、其次“2022年度**县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考核结果汇总表”中没有的建筑企业按东建[2024]7号文件中附件“2022年度全县市政类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得分进行打折,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和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不同资质同级别的取0.95,相差一个级别的取0.9,相差两个级别的取0.85;(仅限2022年度全县市政类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考核有得分的32家企业,市政信用考核的初始信用分不作参考。) 3、**县新入库建筑业企业和**县外企业首次进入**市场,初始分为**县县内建筑业企业信用分的平均分,即为32.4分。 注:投标人的市场信用评价得分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