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西侧商业地块项目施工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医院西侧商业地块项目施工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9月30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7日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中的“招标项目名称”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医院西侧商业地块项目施工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修改为:“**医院西侧商业地块项目施工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
2.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中的“标段(包)名称”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医院西侧商业地块项目施工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修改为:“**医院西侧商业地块项目施工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资信标”中的“诚信状况(10分)”的“评分标准”增加说明如下:“如由于多家投标单位的动态信用得分相同且为某一档次下限,造成同一档次投标单位超过 25%时,则所有动态信用得分处于该档次区间内的投标单位均按该档次赋分,下一档次的入围投标人比例相应减少,依此类推。(举例:项目共有10 家有效投标人,其中前4家动态信用得分均为满分,则该4 家投标人均按第一档赋分,得分第二档次调整为 40%(不含40%)~50%(含50%)。)”。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1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地址:佛****中心**狮城路2号风尚蓝湾2座8号铺之二 | 地址:**市**区桂城街道**西路13号承业大厦第八层809单元 |
联系人:何工 | 联系人:黄庆钜、肖贵梅 |
联系方式:0757-****3602 | 联系方式:0757-****9619 |
2024年9月30日 | 2024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