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花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2024****花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2024****花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 | |||||||
标段编号 | ****002 | |||||||
招标人 | ****、****政府 | |||||||
最高限价 | ****6527.46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县锦绣新天地58栋104室 联系人:穆先生0564-****236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27日09时30分 | 计划工期 | 18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依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条款3.4.1递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单位未递交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否决其投标。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县华阳镇府前路水木清华小区20号楼二楼 | |||||||
投标报价(元) | ****7598.38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王立香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 |||||
皖234****09076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鲁海旺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区花牌坊街168号1栋1单元21层2111号 | |||||||
投标报价(元) | ****7885.12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龚晓华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 |||||
川251********17091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章晓辉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省****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开发区梅林大道59****科技城2号研发楼7层713号办公室 | |||||||
投标报价(元) | ****8086.95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王琪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 |||||
皖234****01407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冯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9月30日—2024年10月08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定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政府 地址:****中心A区10楼、****花园镇街道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564-****050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集团综合楼四层 联系人:刘股长 联系电话:0564-****089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办公室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县****管理局。 地址:****集团综合楼四层 联系人:刘股长 联系电话:0564-****089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