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指示精神,根据《****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关于印发《**省就业驿站建设指引》的通知、《关于推动我市“就业驿站”和“零工市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24〕14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济开发区设立**区首个就业驿站。现诚邀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参与就业驿站日常运营项目的采购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采购内容
就业驿站日常运营服务。站点信息如下:
序号 | 站点名称 | 具体地址 |
1 | ****开发区就业驿站 | ****开发区办公楼一楼 |
二、预算金额
运营管理驿站1个,现有运营管理服务预算经费约3.2万元。
三、资质要求
(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有效的人力**服务许可证;
(三)企业经营状态良好,财务、业务状况正常,有较强的工作团队;
(四)有就业驿站建设运营经验的机构优先予以考虑。
四、功能定位
“就业驿站”是指在重点企业相对集中、重点就业群体人数相对较多、就业帮****工业园区、大型商圈、镇(街)、村(社区)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场所,以解决公共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主要开展服务范围内的企业**、劳动力**调查服务,实时掌握服务范围内的劳动者就业需求和企业用工需求;对服务范围内的用工企业开展就业岗位采集、搭建小型供需对接会/交流会/洽谈会、为服务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就业咨询、求职登记、职业指导、培训指导;开展服务范围内的空缺岗位信息发布、供需匹配服务,就业援助服务。
五、运营机构主要职责
运营机构主要提供以下服务:
(一)摸清就业需求。开展调查走访,针对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服务对象,形成个性化就业服务档案,动态更新服务对象就业失业状态,跟进提供服务;
(二)采集就业岗位。收集周边用工企业、个体工商户、家政企业**台企业等用工单位的岗位信息,****社区公共服务**,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多就业选择;
(三)开展供需匹配。提供岗位信息查询和推荐服务,实现人岗精准匹配,上门推送就业岗位信息。根据服务范围内的求职者和用工企业需求情况,分析区域内求职者意向,提供岗位信息查询和推荐服务,开展职业指导,就业跟踪等服务,实现人岗精准匹配。线下以小型职业推介会、招聘会、面试会等方式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的岗位对接活动,为供需双方搭建对接平台;
(四)实施培训指导。宣传推介职业技能培训,提供个性化职业技能培训指导**策解读,指导劳动者选择需要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五)开展就业援助。定期开展调查排摸,实行重点群体就业政策“一对一”帮办机制,提供就业创业、人力**服务、劳动维权等方面的政策咨询,为求职人员提供个人求职登记服务;协助帮办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补贴申领等手续,确保政策应享尽享、补贴应发尽发;
(六)接入全省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用好驿站覆盖广的优势,大力宣传推广一体化平台,引导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用好信息化平台,进一步提升服务便捷度。加强求职信息、招聘信息以及就业失业状况摸查等就业服务数据的登记采集,夯实一体化平台数据基础;
(七)配合做好围绕就业创业工作开展的其他业务;
(八)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服务制度,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就业驿站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平。有序组织开展就业驿站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和轮训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驿站高效运作。
六、运营方式
(一)运营人员:每个就业驿站1-2名及以上(要求:全日制大专以**校毕业生);
(二)运营时间:原则上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运营费用及管理责任:运营中所涉及的人员经费和安全责任等均由运营管理机构承担;
(四)运营期限:从2024年10月中旬至2025年6月31日;
(五)区人社部门对就业驿站运营情况每季度进行评估和考核,作为发放运营经费依据,其中连续两次考核和评估不合格、不达标的,****公司对就业驿站的运营资格。
七、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受理。
八、报名地点
**市****社会保障局5楼508室(**区仲元东路53号)。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十、监督机构电话
**** ****712
十一、材料要求
请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报送: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人力**服务许可证;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费用报价明细表;
(五)就业驿站运营方案;
(六)已建设运营就业驿站项目案例;
(七)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十二、采购方法
采购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选择的原则,对投报机构报送材料的规范完整性、资金使用安排、企业资历业绩、运营就业驿站案例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最终以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方式排名,以最高分确定驿站运营机构。
附件:
1.关于印发《**省就业驿站建设指引》的通知
2.关于推动我市“就业驿站”和“零工市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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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