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地项目”**卸储煤装置及配套设施项目基础工程设计编制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项目编号:****
1.本次**卸储煤装置及配套设施项目是在一期卸储煤装 置基础上扩充建设,保证一、二期卸储煤装置实现一体化、系统化管理,为一、二期化工生产同时进行供煤服务; 2.一、二期建设相互依托,达到共用,****设计院的计算书,以保证与一期装置设计保持一致性,达到配套服务的要求;3.中煤******公司是一期项目卸储煤装置EPC总承包商单位,对一期项目设计情况和目前现场实际情况较为熟悉,且其具有煤炭行业甲级资质;4.煤化工二期项目其他装置 EPC 已经完成招标并已经开工, 时间紧迫。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采购项目名称:****“中****基地项目”**卸储煤装置及配套设施项目基础工程设计编制
2.采购人:****
3.采购代理机构:无
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5.采购项目概况:
****位于**省榆****园区榆马大道北B1路东,一期装置规模为年产205万吨甲醇、60万吨聚烯烃装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已于2014年7月建成投产。二期规划建设年产220万吨甲醇、90万吨烯烃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并新增25万吨/年的EVA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本工程为**年产220万吨甲醇、90万吨烯烃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以下简称:煤化工二期项目)。
一期工程储煤设施共设有3个混凝土筒仓,单仓贮煤能力34,000吨,总储量为102,000吨。其中2个筒仓供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原料煤使用,储存天数约2.8天;1个筒仓供一期工程燃料煤使用,贮存天数约7.3天。现有原料煤的储存能力远低于行业规范7~10天,为满足化工一、二期正常生产运行,需**卸储煤装置及配套设施(含一期部分设施改造)。
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本项目采购范围包括:中****基地项目**卸储煤装置及配套设施项目基础工程设计编制工作(含筒仓与棚仓方案对比)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个月内提交最终报告。
3.服务地点:****工业园区中****基地项目。
4.报价方式:固定总价
5.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6%),如国家税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以不含税价格进行调整。
三、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3.1须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一般纳税人网上查询截图)。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3.4凡在送达响应文件时未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的,将被否决报价。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自行承诺)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中国中煤列入“失信供应商”或“黑名单供应商”名单,且正在处置期的;
(4)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项目。
四、报名和谈判文件获取
1.报价单位须在“中煤易购”(ego.****.com)上免费注册成为会员。
2.报价单位可登录“中煤易购”在线自行打印谈判文件。
3.报价单位应于2024年10月11日9:00之前在“中煤易购”(ego.****.com)递交报价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前成功递交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在中国中煤采购一体化平台上传有效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9:00(**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前成功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采用现场或线上视频的方式进行谈判。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榆****园区榆马大道北B1路东
联 系 人: 李国方 (技术) 刘佳 (商务)
联系方式: 0912-****895 0912-****210
****
2024年9月30日
610****00824 | **公司中****基地项目**卸储煤装置及配套设施项目基础工程设计编制工程实施服务 | 项 | 1.0 | 6.0 | 2024-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