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业大道、**南路、正清路、沿**路、锦溪南路易涝点排水防洪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招标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受 **** 的委托,对 **市本业大道、**南路、正清路、沿**路、锦溪南路易涝点排水防洪能力提升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更改:
1、原招标公告:3.资格要求中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给排水、结构、造价等各专业,配套齐全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现更正为: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排水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道路交通专业负责人、造价专业负责人、给排水后续服务负责人各1名,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中1.4.1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给排水、结构、造价等各专业,配套齐全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现更正为:(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排水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道路交通专业负责人、造价专业负责人、给排水后续服务负责人各1名,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中设计工作任务书中第三、技术要求中增加 :第10点.本项目需提供BIM建模。
4、其他内容不变。
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答疑澄清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澄清更正公告并及时下载澄清文件,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市****建设局,电话 0745-****997 。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
地 址: **市鹤**金海路158号;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37****7820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鹤**应民路澳海公园 1 号 24 栋 101 、102 号 ;
联 系 人: 韩晓波 (项目负责人)、郑女士 ;
电 话: 157****5819、189****8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