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公司、******公司、****公司三户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截止2024年9月30日,债权总额238,693,203.80****法院认定为准)。
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序号 | 债务企业名称 | 企业所在地 | 债权本金 | 债权利息(含罚息、复利等) | 债权合计 |
1 | ****公司 | **市东寺街与环城南路****集团****公司综合楼3楼41号 | 50,000,000.00 | 40,155,468.41 | 90,155,468.41 |
2 | ******公司 | **市穿金路263号 | 10,000,000.00 | 12,138,295.78 | 22,138,295.78 |
9,130,894.05 | 24,101,699.22 | 33,232,593.27 | |||
3 | ****公司 | **市穿金路263****花园D1幢1层10号 | 20,000,000.00 | 19,003,074.28 | 39,003,074.28 |
30,000,000.00 | 24,163,772.06 | 54,163,772.06 | |||
债权合计 | 119,130,894.05 | 119,562,309.75 | 238,693,203.80 |
二、企业概况
债务企业名称 | 成立时间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登记状态 | 经营范围 |
****公司 | 1994/3/1 | 黎婕奕 | 400万元人民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国内贸易、物资供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公司 | 2002/11/28 | 龙梅 | 800万元人民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无损检测技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的理化检验、试验和金相分析;焊接技术咨询服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公司 | 2002/4/29 | 周彪 | 2000万元人民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国内贸易、物资供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三、抵(质)押物概况
债务企业名称 | 抵押物明细 | 质押物明细 |
****公司 | 1、******公司名下位于**市****村委会老龙坝1号房产,建筑面积7294.05平方米;2、******公司名下位于**市****村委会老龙坝2 3号房产,建筑面积833.72平方米;3、******公司名下位于**市****村委会老龙坝11 17号房产,建筑面积1401.4平方米;4、******公司名下位于****村委会老龙坝土地使用权,面积38237.3平方米;5、******公司名下位于****村委会老龙坝土地使用权,面积3557.7平方米。 | 无 |
******公司 | 抵押物为****公司名下位于**市穿金路94号4幢、5幢、6幢、7幢、9幢的房产,建筑面积分别为652㎡、1682.37㎡、1692㎡、1410㎡、356㎡,面积合计5792.37㎡,已办理抵押登记。 备注:抵押担保对应本金1000万元的借款 | ******公司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对应剩余本金9,130,894.05元债权)。 |
****公司 | 1、 **建****公司名下位于**市**镇**南路2****广场的房产,建筑面积为3754.66平方米。(担保2000万元借款) 2、 ******公司名下位于**市****村委员会老龙坝国有土地,面积25686.4平方米(约38.57亩)。(担保3000万元借款) | 无 |
抵押物已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担保合法有效。
四、保证人(含共同还款承诺人)概况
债务企业名称 | 保证人 | 保证方式 |
****公司 | 罗阳、黎婕奕 | 连带责任担保 |
******公司 | ******公司、龙梅、王兆明、何庆荣(对应剩余本金9,130,894.05元债权) | 连带责任保证 |
****公司 | **建****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朱开荣、周彪、龙梅、黎婕奕 | 连带责任保证 |
五、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六、处置方式
债权公开竞价转让。
七、交易条件
原则上一次性付款。
八、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李女士、赵先生
联系电话:0871-****8551、****4088
传真:0871-****4488
通讯地址:**省**市**区人民西路273****广场B2幢25层-26层
邮政编码:650100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0871-****5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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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