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县**镇灰窑村至青龙村产业公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2024-09-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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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镇灰窑村至青龙村产业公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景东县**镇灰窑村至青龙村产业公路建设项目,已由景东****改革局以景发改〔2024〕53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交通运输局以景交复〔2024〕20号文批准。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景东县**镇灰窑村至青龙村产业公路建设项目,****水库大坝,设计起点里程K0+000,止于**高速灰窑互通立交附近,止点里程K2+512,另有一条支线长0.44公里,路线全长2.952公里。公路等级采用四级公路(Ⅰ类)/四级公路(Ⅱ类),设计速度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6.5米(主线)/4.5米(支线),路面宽度6.0米(主线)/3.5米(支线)。路面类型采用沥青混凝土。 2.2合同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 2.3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景东县**镇灰窑村至青龙村产业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所含工程内容,最终以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项目经理还应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投标人不曾受到处于有效期内的部级或工程所在地省市级“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时间:(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选择**市)(https://ggzy.****.cn/homePage#/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如有);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省公共**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 10 月 24 日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要求:网上上传投标文件后,还须按以下要求使用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加密的数字证书(CA)在开标时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1小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解密时间。 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统一提出异议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2)到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后已解密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规定重新招标。 技术操作咨询:**筑龙****公司 服务热线:010-****3801。 6.免收取保证金方式 本项目招标金额为499.6444万元,按照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的规定,本项目应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为9万元。招标人决定该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如出现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人相关责任。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景东县气象路15号 联 系 人:罗超 电 话:0879-****99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都市品质B区1-08号 联 系 人:方敏 电 话:0879-****888/137****4314 监督部门: ****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879-****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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