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2024-10-30 17:00:00
项目名称 | **市防****大道46****科技园一期工程4号厂房一层厂房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BBWCQJY24 -1112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9/2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0/3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标的 | 房地产 | ||||
标的坐落 | **市防****大道46****科技园一期工程4号厂房一层厂房 | ||||
基本属性 | 房屋建筑面积 | 2115.36m2 | 专有建筑面积 | 2047.68m2 | |
宗地面积 | 138675.47m2; 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521.19m2 | 使用期限 | 2022年06月22日起2067年09月01日止 | ||
权利性质 | 出让/自建房 | 用途 | 工业用地/工业 | ||
房屋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所在层数 | 1 | ||
房屋现状 | 房屋总层数 | 4 | 房屋竣工时间 | 2019年12月20日 | |
租赁情况 | 空置 | 装修情况 | 标的位于1层,层高约6米,室内外装修情况如下:外墙面刷涂料;室内地面刷地漆,内墙面及顶棚面刷涂料;水电到位,使用正常。 | ||
抵押情况 | 无抵押 | 配备电梯 | 无 | ||
是否存在按份共有人 | 否(单独所有) | 是否转让给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否 | ||
是否设立居住权 | 否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欠费情况 | 无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1)位置状况:标的位于**市防****大道46****科技园一期工程4号厂房一层厂房,隶属于**市防**,东临其他用地,南面临**大道,西面临其他用地,北面临其他用地。 (2)交通条件:标的附近主要道路有**大道、钦东高速等,****停车场,多为城市道路两边停车位,停车便捷度较高,无特殊交通管制,车流量一般。附近有115路、208路等多条公交线路,可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到达****中心,以及各大交通枢纽站点,同时,由于路网通达度一般,计程车流量一般,搭乘计程车出行便捷度一般。 (3)产业聚集度:标的所在区域范围内有******公司、**市****公司、****公司、军科正源****公司、**中检****公司、广****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等。因此产业聚集度较高。 (4)基础设施完备程度:区域道路、供水、排污、供电、电讯等市政配套完备,功能正常运转、保障率高,能较好地满足区域人们生产、生活所需,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基础设施基本完备。 (5)环境条件:标的所在区域无明显污染源,自然环境一般,市政绿化条件一般,区域人文环境一般,综合评价估价对象所在区域环境条件一般。 | ||||
其它情况 | 标的为**市防****大道46****科技园一期工程4号厂房一层厂房,所在建筑物为一栋4层建筑物,建筑总高度约为20米,南北朝向。 经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实地调查及《工程竣工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记载,房屋竣工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本次估价设定房屋竣工时间以实地调查时建筑物竣工牌的2017年6月30日为准,至价值时点已使用7.2年,根据建设部有关钢混房屋的耐用年限为60年的规定,同时结合现场查看,估价对象建筑物维护保 养情况较好,确定估价对象的综合成新率为90%。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8,656,053.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4/9/12 | ||||
评估机构 | **正华房****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8,660,000.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7210357 法定代表人:黄耘 | |||
转让方承诺 | ****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并非通过流押或流质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2024年第19次董事会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特别 | 1.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转让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因房产披露面积与实际不符而调整成交价格。 3.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如须续期的,由受让方负责办理,续期费用由受让方缴纳。 4.转让标的未设立抵押权;转让标的不存在所有权争议、不得转让的情形,不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 5.标的产权证****交易所查阅。 6.鉴于该标的厂房位于**国际医学试验区内的标准厂房区,意向受让方必须是从事医学、医药、医疗器械、实验动物饲养及研究、检验检疫等与试验区核心功能相匹配的相关产业的企业或机构。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所在收到双方签署的结转价款函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 受让方将****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交易所收到交易双方签章确认的交割单后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结转给转让方。 2.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承担,维修基金、配套费及房产交付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过户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成交签约。 竞价结束后,转让方最后确定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前往签约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签约地点: 以转让方通知为准 2.交易税、费。(1)本次转让成交价为含税价格,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承担,具体税费金额以国税部门规定为准。(2)办理转让所需支付的官费或其他因办理转让产生的其他成本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
交易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 |||
现场展示 | 1.展示时间:挂牌公告期间的09:00-17:00 2.展示地点:**市防****大道46号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需提前预约):潘女士136****8855 (注意事项: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遵守转让方的管理规定,听从转让方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2.若本项目挂牌延期,需意向受让方自行与踏勘联系人沟通后另行约定具体踏勘时间。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9/29 至 2024/10/30 | |||
报名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1)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2)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3)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加受让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参加交易活动,并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以及证明意向受让方与法定代理人身份关系的证明文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后,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给予1次补正机会,意向受让方最迟应在自由竞价结束前30分钟前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逾期未完成补充修正手续或补充修正后仍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接收补正申请。 (3)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②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 3.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办理转让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买主体为同一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贰佰贰拾万元整(¥ ****000 ),需在信****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 (4)被确认为****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5)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8****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竞买人的交易保证****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的成交价款,金额不足的,竞买人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补足。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万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年9月29日 09: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附件下载 |
联系 | 标的咨询 | 潘女士 136****8855 (转让方) 万经理 0771-****032、191****3132 (交易所) |
报名咨询 | 覃经理 0771-****059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 |
联系地址 | 交易所:**市**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交易中心) | |
其 他 | 监督电话:0771-****839(交易所) 0771-****035****国资委) | |
特别声明 | 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