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性体车间有机废气治理系统租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弹性体车间有机废气治理系统租赁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编号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弹性体车间有机废气治理系统租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弹性体车间有机废气治理系统租赁采购项目。
2.2 服务内容:弹性体车间有机废气治理系统租赁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3 服务期:2年(包含2年全包运维服务)。
(1)租赁设备验收及试运行服务:设备安装调试后持续正常运行、确保满足技术协议要求,满足最新颁布的《**省十一个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塑料制品行业A级企业要求。且经第三方“****公司”检测满足废气排放执行标准。第三方“****公司”出具满足废气排放执行标准的检测报告之日期起为租赁起始日期。
(2)全包运维服务2年:在租赁设备正常运行、并成功完成上述试运行服务后开始2年全包运维服务。若根据采购人需要,实际服务未满足1年全包运行维护服务期,按实际全包运行维护天数结算费用(每年实际费用=1年全包运行维护价/365 *实际全包运行维护天数)。全包运维服务结束,采购人与供应商共同书面确认当日为租赁期及全包运维服务期结束。
2.4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
*(2)投标报价范围: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租赁费、安装调试费、试运行服务费、全包运维费、耗材费、易损件费、零配件费、人工费、运输费用、设备拆除费用等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均由报价人承担。设备首次运行所用活性炭耗材由投标人提供,设备运行期间所用活性炭由招标人提供。
*(3)投标报价有效期:自报价表递交截止日期起120天。
2.5 服务地点:**市**区廉州东路266号。
2.6 供货周期:40日历天(设备调试完成时间)。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具有承接本项目能力环保设备的制造商或贸易商,并出具合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贸易商出具合法有效的授权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3****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银行在开标日前6个月内(2024年3月以后)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单独密封)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若提供资信证明,评标完成后,资信证明原件返还。
(3)能力要求:
a.投标人可自行设备安装,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设备安装。投标人需提供安装单位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b.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须有一项同类或高于所投项目设备的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信誉要求:
a.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需提供投标文件提交之日前一周内的查询记录供参考,实际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n)。
b.投标人未****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处理通报的处罚期内(需提供投标文件递交之日前一周内的查询记录供参考,实际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站: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信用评价→信用评价结果)。
(5)其它要求
a.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b.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今),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c.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d.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e.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上午),下午13:30至16:30(下午)(**时间,下同),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公司注册、认证并在该项目下响应报名,标书款电汇(户名:****,银行:****营业部,账号:778****10653)成功后在“国铁采购平台”上传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上午9:30,****宾馆(**市**区**路355号)三楼二会议室。
投标文件如进行邮寄,请于10月23日下午5点前寄至**市**区北城路35****花园B4-0101(注意:与现场递交地点不同),收件人:胡晓娜,电话:139****2281。邮寄截止时间之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的文件请****宾馆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发布。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廉州东路266号
联 系 人:和经理
电 话:0311-****130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西营街1****中心C座9层
联 系 人:周经理、石经理
电 话:010-****8502、****8451
电子邮件:zhoujing15@cgci.****.cn、shizehua@cgci.****.cn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