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9-30
**市**自来水配套连接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10101TP002********3001)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9月30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0月8日
本**市**自来水配套连接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第1标段:**市**自来水配套连接工程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分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
1 | **** | 92.53 | ****136.23 元 | 合格 | 365 |
2 | ****公司 | 87.71 | ****357.94 元 | 合格 | 365 |
3 | **明远****公司 | 87.22 | ****786.15 元 | 合格 | 365 |
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 | 冯超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28411) |
2 | ****公司 | 张艳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09704) |
3 | **明远****公司 | 周立明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06734) |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
2 | ****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
3 | **明远****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管理地区
本招标项目的管理地区为****委员会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国庆路 47 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416-****01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辽****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 系 人:李文竹
电 话:0416-****286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