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531****审批局)
通讯地址:****审批局
邮 编:0731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石材废料综合利用项目 | **市**县北台乡韩家峪村西 | **** | ******公司 | 本项目占地10.6695亩,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包括车间、库房、办公室)。同时购置磁选机、破碎机、振动筛、制砂机、给料机、洗砂机、脱水筛、污水治理设施等相关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处理石材废料20万吨。 | 施工期:(1)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机械废气。通过设置围挡、地面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覆盖、固化或绿化、定期洒水等措施降尘。废气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2)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冲洗废水通过污水罐处理后,回用于车辆、设备冲洗。生活污水全部泼洒地面抑尘。不外排。(3)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设备、机械定期保养等措施降噪。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4)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运营期:(1)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上料废气、破碎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未收集废气、运输粉尘、卸料粉尘)。有组织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生产车间全封闭、设置雾炮、厂区道路硬化,洒水抑尘等措施降尘。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中表1标准排放限值 。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标准。(2)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洗车废水、洗砂废水)和生活污水。洗砂废水经污水罐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洗车废水经污水罐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收集后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废水不外排。(3)噪声:主要为给料机、破碎机、水洗筛、洗砂机、脱水筛、制砂机、压滤机、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洗车平台污泥、沉淀池污泥、除尘灰 )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砖厂;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桶,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