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市鹤**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创建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公告日期: 2024-09-30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国水法》,作好**市鹤**县域农村供水安全标准化创建项目的技术咨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编制《**市鹤**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创建项目》的技术咨询服务。
二、甲方权利义务
1、合同签订后,根据乙方的工作进程和要求,及时分期提供有关技术资料(详见清单)。
2、在合同履行期间,积极配合乙方工程技术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按照合同确定的金额和方式,按时支付技术咨询服务报酬。
4、根据送审和报批的需要,按时提供所需的手续。
5、按合同约定获得通过技术评审的《**市鹤**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创建项目》,包括鹤**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验收。
三、乙方权利义务
1、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和甲方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编制该项目技术文件。
2、项目技术文件经相关部门审查,在技术任务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直至通过。
3、按照合同确定的进度、质量,按时提交技术产品。
4、评审费由乙方负责。
5、按合同约定获取技术咨询服务报酬。
四、履行时间和方式
1.履行时间:在乙方进入甲方项目区收集了基本的技术资料(详见技术资料清单)并自签订本合同30 天以内提交《技术报告》。60 天以内完成技术评审手续。
2.履行方式:乙方向甲方提交《技术报告》纸质文件(一式2份)。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1、本项目报酬(服务费)总额包干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万零柒仟元整(小写:¥307000.00 元)。
2、支付方式
本项目完**域统管验收资料后付款40%人民币壹拾贰万贰仟捌佰元整(¥122800.00元),余款60%人民币壹拾捌万肆仟贰佰元整(¥184200.00 元)完成高质量发展审定成果并且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按期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每逾期1天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同时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已开始相关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关费用。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未按期交出《技术报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退还预付报酬,但由于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或甲方认可的特殊原因、不可抗力原因而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除外。
2.乙方应当对《技术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因《技术报告》不客观真实,对甲方投资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法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它
1、本合同技术产品知识产权归甲、乙方双方共同所有,双方不得随意转让或作其它用途。
2、乙方对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知悉的甲方的资料或信息,应当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披露给第三方,违者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杨 众 华 法定代表人(签字):张 婧 雯
委托代理人: 程钢 委托代理人:周舟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市**支行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地址:**市鹤**金海路69号行 地址:**市**区洞井铺政综合楼12楼
中南(**) 总部基地第5栋西单元101号
银行帐号:600****57089 银行帐号:825********004468
签字日期:2024年9月13日 签字日期: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