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南鹏岛海上风电项目已建成并通过调试期,目前正在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为了广泛了解和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执行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规章制度,促使企业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进行公示,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节能**南鹏岛海上风电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场址位于规****风电场内,距离南鹏岛最近距离约9km,路由距离东侧的下川岛最近距离约29km,莽洲20km,距离西侧的**岛约20km。****风电场出发,往**方向,登陆点位于**市**区大沟镇。
行业类别:风力发电(D4415)
项目规模:项目装机总容量300MW、55台单机容量为5.5MW风电机组(其中1台限发3MW),同时配套建设1座220kV海上****中心****中心已单独开展环评并完成验收)。风电机组发出的电能通过12回35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2回220kV海底电****中心。
项目相关环保手续情况:建设单位于2017年委托****编制了《中节能**南鹏岛海上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取得环评批复文件(粤海渔函[2017]1426号)。
二、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海上污染防治措施:海上施工期产生的污废水均收集后委外处置;海上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委外处置,产生的废弃焊头、包装物收集后统一运输至陆上处置,产生的废吸泥委外处置;施工船舶已做好大气污染物控制、噪声源控制等。
陆上污染防治措施:陆上施工产生的污废水由依****中心)的处理设施收集处理;施工废气通过落实施工区域围蔽、道路清洗、现场降尘、施工现场管理、施工机械保养等措施进行污染影响控制;施工噪声主要通过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减低声环境影响;各类施工固废分类收集处理处置,禁止随意抛弃。
生态保护措施:风机基础桩施工前通过巡逻船员巡逻等有效措施尽量驱赶海洋哺乳动物;施工选用环保设备,控制同时施工数量和持续时间;施工海域公示施工信息、设置警示标志;定期开展环境监测;海洋施工遇到候鸟迁徙时段暂停等;海洋生态环境补偿/恢复措施由当地主管部门统一开展,建设单位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支付海洋生物**修复补偿费。
2、运营期
污染防治措施: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管道喷淋装置净化处理后排放;海上升压站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收集后由专业单位转运至陆上处理;海上升压站噪声设备安装在建筑内,使用低噪声设备,升压站房间内采用了吸音材料;风机设备、升压设备、其他电气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产生的同时委托专业处置单位转运处置,不在升压站内暂存;辐射量较大的设备(变压器)安装在防护设施内,加强电气设备的养护,减少接触不良放电等。针对可能存在的泄漏等事故,在海上升压站内设置事故油罐用于收集事故含油废水。
生态保护措施:运行期的海洋生态恢复措施由当地主管部门实施;对于鸟类的保护,在风机叶片上采用警示色、增加灯光等避免鸟类碰撞,并加强运营期鸟类影响监测,及时观测鸟类动向,及时驱赶等。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地周边受本项目影响的公众。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若有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相关的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参与调查表(见附件)并填写,发送至****@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2024年9月30日起至202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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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