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市网挂[2024]025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规划指标要求 |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绿化率(%) | 出让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规则及幅度 |
**** | 晓星大道西侧、姚池**侧 | 10991 | 商业/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容积率 ≤ 1.2 | 建筑密度 ≤ 30 | 建筑限高 ≤ 30 | 10 ≤ 绿化率 | 40 | 1393.6588 | 1393.6588 | 10 (元/平方米)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http://www.****.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地块编号:****;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28日15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28日15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30日16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如为**市外注册企业,则需在**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由新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竞得人如为**市内注册企业,拟注册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的,需在竞买申请时按规定申请。在项目竣工前,新公司股权不得擅自转让,本条款由数据局负责落实,****管委会负责监督。不按规定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的,将取消其中买资格,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竞得人于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将土地出让金缴清。 3.土地交付:土地出让金付清后1个月内交付。 4.开竣工约定:土地交付后12个月内开工,土地交付后24个月内竣工。 5.****开发区协同下在不动产登记前持地块保留建筑物的房屋安全质量鉴定报告和消****住建局、消防大队备案确认,地上****开发区与竞得人共同负责。涉及不动产登记过程中需要办理的建筑物相关手续由受让人自行办理。 6.开发建设中涉及周边地块的,由土地竞得人自行与周边地块使用人协商解决;竞得人除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外,还须按国家、政府有关规定缴纳费、税。 7.本公告内容由****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本期挂牌出让须知及有关附件办理。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江**路22号
联系电话:0513-****7374
联系人:曹艳燕 崔建军
开户单位:**** 开户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自行选定 账号: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确定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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